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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爾斯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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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爾斯常數是使對於所有正整數n二重指數函數

的整數部分都是質數的最小正實數A。這個常數以W·H·米爾斯命名,他在1947年證明了這個常數的存在。

米爾斯常數的值是未知的,但如果黎曼猜想成立,它的值大約為:

A05102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米爾斯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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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米爾斯常數所產生的質數稱為米爾斯質數;如果黎曼猜想成立,這個數列的最初幾項為:

2, 11, 1361, 2521008887…… (OEIS數列A051254)。

如果用a(i)來表示數列中的第i個質數,則a(i)可以計算為大於a(i −1)3的最小的質數。為了保證當n = 1,2,3,……時,A3n的整數部分是這個質數數列,必須有a(i) < (a(i −1) + 1)3。Hoheisel和Ingham的結果保證了在任何兩個足夠大的立方數之間一定有一個質數,這足以證明這個不等式,如果我們從一個足夠大的質數a(1)開始。從黎曼猜想,可以推出任何兩個連續的立方數之間一定有一個質數,這樣就可以去掉足夠大的條件,並允許米爾斯質數的數列從a(1) = 2開始。

目前已知最大的米爾斯質數(假設黎曼猜想成立)是:

它有20,562位。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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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計算米爾斯質數,我們可以近似計算米爾斯常數為:

Caldwell & Cheng (2005)用這個方法計算出米爾斯常數的差不多七千位數。目前還沒有閉合公式可以計算米爾斯常數,甚至不知道它是不是有理數(Finch 2003)。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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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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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inch, Steven R., Mills' Constant, Mathematical Constant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30–133, 2003, ISBN 0521818052 .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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