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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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章(1889年—1955年),字育姜[1]中國浙江省衢縣人,法學家,國立英士大學法律學系主任、一級教授[2]

1904考中秀才,1906年考入京師法政學堂學習,1912年以「最優等」成績畢業[3]。 其後,任浙江省高等審判廳刑庭推事,參與創建浙江省法政專門學校並任教員[1];1921年被省議會推為《民國浙江省憲法》主稿員之一[4]。 1927年春(民國十六年),北伐軍抵達杭州,褚輔成沈鈞儒等出面組織國共合作的浙江省政務委員會(後改稱省政府),選派何建章出任東陽縣縣長,次年辭職[1]。其後在杭州、衢州等地從事律師業務。 1946—1949年任國立英士大學法律學系主任、一級教授[2]。講授刑法總則,國際司法等課程。同時兼任浙江省司法官考試主考官[3]。 1949年英士大學被裁撤合併,何建章因年老體弱,足疾加劇,回故鄉居住,1955年病逝[3]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浙江古今人物大辭典(下); 歲年網.2002年
  2. ^ 2.0 2.1 浙江檔案數據庫英士大學校友錄.浙江省檔案局.2012年
  3. ^ 3.0 3.1 3.2 梅溪何氏书香传家--新闻中心. 衢州新聞網-衢州日報. 2013-11-11 [2019-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3). 
  4. ^ 冯筱才:理想与利益——浙江省宪自治运动新探 - 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 www.cssm.org.cn. [2019-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