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憲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農業八字憲法,或八字憲法,是1958年毛澤東根據中國農民群眾生產實際經驗和科學技術成果,提出的農業增產八項措施,即「土(壤)、肥(料)、水(利)、種(子)、密(植)、保(植物保護)、管(田間管理)、工(具)[1]:503[2]。因地制宜採取這些措施,確保農業穩定增收成[1]:503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習仲勛文選》. 北京: 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5. 
  2. ^ 劉艷軍, 戴君惕. 毛泽东和农业“八字宪法”. 毛澤東思想研究. 2000, (1): 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