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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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河,為清朝官制名稱,雍正乾隆時為治理黃河京杭運河河道,作為河道總督的副職設立,駐紮河都駐地以外的重要地段。

雍正二年(1724年)河南武陟縣中牟縣鄭州黃河決口,雍正帝任命嵇曾筠為副總河管理河南全省河務,駐紮武陟。雍正七年(1729年),改河道總督為南河總督,副總河為河南山東河道總督(東河總督)。雍正八年(1730年)南河總督東河總督北河總督分治之後,雍正帝又分別在三處設立副總河:

  • 北河副總河,雍正九年(1731年)設置,駐紮固安縣,乾隆元年(1736年)四月,裁撤。
  • 東河副總河,雍正九年(1731年)設置,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裁撤。嘉慶十九年至二十年(1814年—1815年)一度恢復設立東河副總河。
  • 南河副總河,雍正九年(1731年)設置,駐紮徐州,乾隆二年(1737年)十二月,裁撤。乾隆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1757年—1758年)、嘉慶十一年至十五年(1806年—1810年)、道光六年至九年(1826年—1829年)一度恢復設立南河副總河。
歷任副總河
姓名 籍貫 任職日期 去職日期 備註
分治之前的副總河
嵇曾筠 江蘇常州府無錫縣 雍正二年(1724年)閏四月十三 雍正七年(1729年)三月初七
南河副總河
西柱 雍正六年(1728年)正月初三 雍正八年(1730年)九月十一
朱藻 漢軍鑲白旗 雍正八年(1730年)九月十一 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廿八
高斌 滿洲鑲黃旗 雍正十一年(1733年)二月十二 雍正十一年(1733年)十二月十五
顧琮 漢軍鑲黃旗 雍正十一年(1733年)八月十九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六
白鍾山 漢軍鑲白旗 雍正十二年(1734年)七月初一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六
劉永澄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八 乾隆元年(1736年)十一月初五
德爾敏 滿洲鑲藍旗 乾隆元年(1736年)十一月初六 乾隆二年(1737年)十二月十四
完顏偉 滿洲鑲黃旗 乾隆六年(1741年)二月十二 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十七
嵇璜 江蘇常州府無錫縣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正月廿七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正月廿五
徐端 浙江湖州府德清縣 嘉慶十一年(1806年)六月十四 嘉慶十三年(1808年)三月二十
那彥成 滿洲正白旗 嘉慶十三年(1808年)三月二十 嘉慶十三年(1808年)十二月廿九
徐端 浙江湖州府德清縣 嘉慶十三年(1808年)十二月廿九 嘉慶十五年(1810年)七月廿九
潘錫恩 安徽寧國府涇縣 道光六年(1826年)三月廿九 道光九年(1829年)
北河副總河
徐湛恩 漢軍正藍旗 雍正八年(1730年)十二月十九 雍正十一年(1733年)八月十九
定柱 滿洲 雍正十一年(1733年)八月十九 乾隆元年(1736年)四月十七
東河副總河
高斌 滿洲鑲黃旗 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廿八 雍正十三年(1735年)二月廿一
孫國璽 漢軍正白旗 雍正九年(1731年)二月二十 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十六 署理
阿蘭泰 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十七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八 署理
劉勷 山西汾州府介休縣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八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十一
李鴻賓 江西九江府德化縣 嘉慶十九年(1814年)五月廿八 嘉慶二十年(1820年)正月十七

參考文獻[編輯]

  • 錢實甫《清代職官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