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商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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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商品論是1979年開始林子力等中國研究者針對中國的現實問題——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的統一問題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經濟學基礎理論。勞動商品論即勞動商品性理論或勞動商品化理論,是關於人的勞動(活勞動)的商品性或商品化問題的理論。

現實問題[編輯]

  • 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產生於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經濟就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鄧小平明確地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使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成為政治經濟學的一個新範疇。
  • 然而,經濟理論界卻一直未就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在理論與實踐上能否統一、兩者統一的前提條件進行比較科學地分析論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內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的意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異同等成為經濟理論界亟須研究探討的問題。

基本觀點[編輯]

勞動商品論的基本觀點是:

  • 在一定條件(生產資料公有制)下,人的勞動(活勞動)是商品[1]
  • 人的勞動的價值即人的活勞動的價值就是人的具體活勞動中所包含的抽象活勞動;活勞動的價值量決定於個別私人活勞動中所包含的社會必要勞動量(社會必要勞動時間)[2]
  • 人的活勞動為商品時,勞動者的工資形式上是其必要勞動的價值或價格,本質上為其勞動的價值或價格[3]

主體理論[編輯]

勞動力與勞動的關係[編輯]

  1. 勞動力與勞動的內涵關係。勞動力與勞動既有嚴格的區別,又有密切的聯繫。勞動力是人創造使用價值時所運用的體力與智力的總和(內在的聚合狀態);勞動是人創造物質財富或精神財富時所發揮的體力與智力活動(外在的流動狀態)。勞動力的大小決定於先天和後天、主觀與客觀等多種因素,在先天因素近似相同的條件下主要決定於後天的勞動學習和勞動實踐,而衡量勞動力大小的標準還只能是勞動者的勞動。這就是說,勞動不僅是勞動力的使用和耗費過程,而且是勞動力的表現和量度過程。一個人具有多大的勞動力,就能夠支付出多大量的勞動;反之,一個人能夠支付出多大量的勞動,就具有多大的勞動力。勞動力是潛在的勞動,勞動是顯現的勞動力,兩者的內涵和外延不同,但其表現形式相同[4]
  2. 勞動力與勞動的商品關係。以斯密李嘉圖為首的古典經濟學家認為,勞動決定商品價值並且勞動是商品(資本主義手工業條件)[5]。而馬克思首先發現和證明了生產商品的勞動包含着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的二重性,為勞動價值理論剩餘價值理論的建立奠定基礎。馬克思認為商品的價值決定於凝結在商品中的一般(抽象)人類勞動,勞動力(非勞動)是商品(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條件)[6]。當代國內一些研究者則認為,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為主體(資本主義)的條件下,勞動力是主體性商品;而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社會主義)的條件下,勞動是主體性商品[7][8][4]
  3. 勞動力與勞動的價值關係。勞動力的價值,由生產和再生產勞動力所必需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就是維持勞動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9]。勞動的價值即人的勞動的價值,就是人的具體勞動中所包含的抽象的人類勞動;勞動的價值量,決定於個別私人勞動中所包含的社會必要勞動量(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勞動與勞動力的表現形式相同,但兩者價值量的大小卻可以不同[4]

生產和再生產的實現[編輯]

  1. 現代社會生產分為三大部類。第一部類(Ⅰ)為實物性生產資料的生產,第二部類(Ⅱ)為實物性生活資料的生產,第三部類(Ⅲ)為勞務生產(包括精神生產)。第三部類(Ⅲ)又可分為兩大方面:為生產服務的勞務生產與為生活服務的勞務生產,其中為生產服務的勞務稱之為生產性勞務,為生活服務的勞務稱之為生活性勞務,以區別於第一部類(Ⅰ)的實物性生產資料與第二部類(Ⅱ)的實物性生活資料。
  2. 三大部類簡單再生產的實現條件。簡單再生產的第一個條件表示第一部類的勞務性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及剩餘價值三者之和,必須等於第二部類與第三部類不變資本中實物性生產資料的價值之和。第二個條件表示第二部類全部產品中生產性與生活性勞務的價值之和,必須等於第三部類全部產品中實物性生活資料的價值之和。
  3. 三大部類擴大再生產的實現條件。擴大再生產的第一個實現條件表示第一部類的勞務性不變資本及其追加值、可變資本及其追加值與企業家個人消費(或社會公共消費)的剩餘價值三者之和,必須等於第二部類與第三部類不變資本及其追加值中實物性生產資料的價值之和。第二個實現條件表示第二部類不變資本及其追加值、可變資本及其追加值與企業家個人消費(或社會公共消費)的剩餘價值三者中生產性與生活性勞務的價值之和,必須等於第三部類不變資本及其追加值、可變資本及其追加值與企業家個人消費(或社會公共消費)的剩餘價值三者中實物性生活資料的價值之和[10]

產權的社會化與勞動的解放[編輯]

  1. 在傳統的封閉式所有制中,每一個勞動者都只和所有者進行買賣,而他們相互之間卻不發生交換關係。勞動和所有權之間的這個買賣,是所有權購買勞動,支付勞動價格,從而支配勞動,所有權是生產的主體。這個買賣的雙方,一方只買不賣,他方只賣不買;一方掌握的是稀缺要素,他方擁有的卻為過剩要素,這種買賣只能是不平等或不等價的交換。而在現代的開放式產權制度中,不再是每一個勞動者分別和所有者進行買賣,而是相反地由作為勞動(經營,經營也是勞動)主體的公司分別和許多所有者進行買賣,同時勞動者相互之間也進行交換[11]
  2. 上述現代產權制度中的兩種買賣或交換分開為前後兩個獨立的過程。前一個過程:原來是所有權購買勞動,支付勞動價格,在產權社會化的條件下將轉變為勞動(經營)購買產權即財產的佔有、支配和使用權,支付產權價格,從而支配產權,勞動 (經營)成為生產的主體,這種買賣是產權的等價交換。後一個過程就是在包括經理、專家、職員和工人等在內的勞動者之間實現沒有所有者參與的勞動等價交換,這是在他自由選擇和市場對他們選擇而就業的基礎上,依勞動的價值或價格而進行的交換,即勞動平等、報酬平等得以實現的形式,是勞動不等價交換的否定[11]
  3. 概而言之,在產品和勞動社會化基礎上實現財產權利社會化,才能形成現代新型市場經濟體系及新型企業制度和政府職能,才能導致勞動者——人的解放和獲得才能、個性的全面和自由的發展,勞動平等、報酬平等,社會公平和高度效率統一(包含共同富裕,即有先富後富和富裕程度不同的共同富裕)等進步人類所追求的價值目標的實現,這也就是社會主義所追求的價值目標[11]

研究個論[編輯]

  • 林子力認為:商品經濟的漫長歷史經歷劃時代的三大階段:一是產品的商品化,二是勞動的商品化,三是產權的商品化[12];社會主義和商品經濟統一,就是等量勞動交換通過市場;具備等量勞動交換性質的新型等價交換,就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根本特徵[13];勞動商品化、市場化是勞動平等、報酬平等這一社會主義目標的實現[14]
  • 關柏春認為:在資本主義手工業時代勞動近似商品,在資本主義大工業時代勞動力是商品,而在資本主義後工業時代則勞動是商品[15];社會主義條件下勞動是商品,社會主義社會的工資是勞動的價格,為勞動價值的表現形式;利潤為勞動所創造,勞動者的資本收入具有勞動收入的性質[16];勞動商品論證明了勞動的商品性質,就為建立起科學的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體系奠定了基礎[17]
  • 秦鳳白認為: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為主體(資本主義)的條件下勞動力是主體性商品,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社會主義)的條件下勞動是主體性商品;作為一種特殊的原始性商品,勞動的價值是指具體勞動中所包含的抽象的活勞動,而活勞動的價值量則等於該勞動所創造的物化勞動的價值量;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按勞分配就是按勞動的價值分配即按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分配,勞動者的工資本質上是勞動的價值或價格,而其形式則表現為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剩餘價值是剩餘勞動的價值或剩餘勞動所創造的價值,而利潤則是剩餘價值的現象形態或轉化形式;勞務(即勞動服務)是服務性勞動與物質資料(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的特定組合,而勞務的價值就是勞動者在勞動服務過程中所耗費的勞動(活勞動)的價值與所耗費的物質資料(物化勞動)的價值之和;勞動的商品化使得資本主義條件下的資本家消費或企業家消費轉化為社會主義條件下的企業家消費或社會公共消費,從而使得現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現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的形式相同但其本質不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使勞動者的勞動與勞動力、勞動與價值一致而統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是通過市場實現勞動者的勞動交換,最大限度地滿足全體勞動人民即整個社會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3]

理論實踐意義[編輯]

  • 勞動商品論,更新了商品範疇,豐富了勞動價值理論,奠定了科學的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體系依以建立的基礎[18]
  • 勞動商品論,科學地說明了按勞分配的實現形式,為開放勞動市場與實現自主勞動提供了理論前提[19]

闕疑爭鳴[編輯]

邏輯上是否存在循環論證[編輯]

這裏存在幾代勞動價值理論研究者一直困惑不解的一個邏輯問題——「勞動是商品」的論斷中到底是否存在循環論證? 非勞動商品論者從斯密和李嘉圖等古典經濟學家的價值決定理論出發說明勞動的價值時,導致循環論證或同義反覆。而勞動商品論者從馬克思的勞動二重性論斷出發說明勞動的價值時,則不存在循環論證或同義反覆的問題[8]

理論與實踐上是否可行[編輯]

非勞動商品論者或者從傳統的勞動價值理論出發,認為活勞動商品化在理論上不成立[20][21];或者從傳統的市場經濟實際出發認為其在實踐上不可行[22]。勞動商品論者從馬克思的勞動二重性論斷出發,認為勞動商品化在理論上能夠成立[23],在實踐上可行[24][25]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林子力. 社会主义经济论——论中国经济改革(第三卷).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4: 556–560. 
  2. ^ 關柏春. 劳动商品论. 北京: 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3: 29–32. 
  3. ^ 3.0 3.1 秦鳳白.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商品化的必然性. 社會科學評論. 2005, (2). 
  4. ^ 4.0 4.1 4.2 秦鳳白. 廓清劳动价值理论中劳动力与劳动的若干基本关系. 湖北社會科學. 2008, (8). 
  5. ^ 斯密.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72: 26–32,58–80. 
  6. ^ 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585–587. 
  7. ^ 關柏春. “劳动力商品论”批判. 社會科學評論. 2004, (3). 
  8. ^ 8.0 8.1 關柏春. “劳动非商品论”批判. 社會科學評論. 2005, (2). 
  9. ^ 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193–194. 
  10. ^ 秦鳳白. 现代社会三大部类生产实现条件的模型分析. 理論縱橫. 2011, (1). 
  11. ^ 11.0 11.1 11.2 林子力. 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问题辨析. 學術研究. 1995, (2). 
  12. ^ 林子力. 社会主义经济论——论中国经济改革(第三卷).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4: 545–549. 
  13. ^ 林子力. 论新型等价交换.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1987: 41–45. 
  14. ^ 林子力. 社会主义经济论——论中国经济改革(第三卷).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4: 280. 
  15. ^ 關柏春. 劳动商品论. 北京: 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3: 186. 
  16. ^ 關柏春. 破解当代理论经济学“两大难题”. 中州學刊. 2003, (6). 
  17. ^ 關柏春. 劳动商品论. 北京: 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3: 110. 
  18. ^ 關柏春. 劳动商品论. 北京: 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3: 101,103,105. 
  19. ^ 關柏春. 劳动商品论. 北京: 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3: 76,84,100. 
  20. ^ 韋行.活勞動商品存在嗎?[N].光明日報,1986.10.11.
  21. ^ 顏新寶.活勞動不是商品[N].光明日報,1986.10.25.
  22. ^ 忠東.新型等價交換:一個新的烏托邦[J].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89,(03).
  23. ^ 張晉光.新型等價交換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根本特徵——讀林子力《論新型等價交換》[J].經濟問題,1988,(6).
  24. ^ 趙履寬 楊體仁.是勞動市場,還是活勞動市場?[N].光明日報,1986.08.23.
  25. ^ 魏傑 張宇.研究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問題的新思路[N].光明日報,1988.10.01.

書籍[編輯]

  • 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委會.中國大百科全書(14).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9.
  • 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72.
  • 馬克思 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 林子力.論新型等價交換.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87.
  • 林子力.社會主義經濟論——論中國經濟改革(第三卷).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4.
  • 關柏春.勞動商品論.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1993.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