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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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製發。

主要領導
主任 陳 清
副主任(4) 張 岩 李如剛 徐 利 閆劍峰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 北京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地廳級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1100000000211190在維基數據編輯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北大街80號[1]
 電話號碼 +86 (0)10 66056008[1]
對外官網 http://csglw.beijing.gov.c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2015年[2]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城管委[3])於2015年成立,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市城管委同時掛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4]

機構沿革[編輯]

市城管委的前身是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2015年,為響應北京市市委十一屆十次全會「要形成城市管理合力,進一步完善綜合管理與專業管理相結合、多部門共同履行城市管理職責的格局"的要求,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宣告成立。該日,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同時宣告撤銷。[2]

市城管委沿用了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的領導班子,由原市政市容委主任孫新軍擔任市城管委主任,其他副主任和巡視員級委員亦維持現有職務。[5]

職責[編輯]

市城管委吸收了原市政市容委的全部職責,市發改委相關的煤、電、油、氣日常職責,市園林綠化局、水務局的部分職責以及城市管廊建設的職責。[2]

市城管委的具體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和城鄉環境建設綜合協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行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城市管理方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相關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負責對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專項整治和檢查評價;承擔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監督考核工作;承擔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統籌、規劃、指導本市網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網格化體系建設、運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運行保障的監測工作。

(四)承擔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責任;組織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的景觀建設和治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負責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架空線入地和規範整治工作;負責管理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宣傳品設置;負責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會同市規劃國土管理部門編制夜景照明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

(五)負責本市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指導、管理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垃圾分類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本市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的行業管理;負責加油(氣)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和運營管理。

(七)統籌本市能源日常運行工作,承擔煤、電、油、氣等能源的日常運行監測、調度、協調和供應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熱電氣常態化聯調聯供機制。

(八)承擔綜合協調管理本市地下管線及其檢查井和井蓋設施的責任;會同市交通等相關管理部門推進地下管線工程與道路工程同步實施;負責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綜合協調管理,制定相關政策,參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規劃,擬訂年度建設計劃,負責地下綜合管廊運營的監督管理;承擔相關市政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建立市政設施工程規劃、建設、管理有效銜接機制,參與相關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

(九)負責本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不包括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保護工作,並承擔相應監管職責。

(十)承擔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地下綜合管廊、再生資源回收、加氣(電)站、戶外廣告設施、城市照明設施等方面的安全監管或管理責任;負責相關重要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督促行業內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在職責權限範圍內負責監督檢查和依法處理;承擔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北京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城市公共設施事故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行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承擔本市城市管理財政預算運維資金的統籌管理責任;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6]

組織架構[編輯]

內設機構[編輯]

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綜合計劃處、環境建設規劃發展處、城市管理綜合協調處、城市管理督查考評處、網格化城市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市容景觀管理處、市容環境整治處、戶外廣告管理處、城市照明管理處、環境衛生管理處、固體廢棄物管理處、環境衛生設施處、能源運行管理處、電力煤炭管理處(北京市電力管理辦公室、北京市煤炭管理辦公室)、燃氣管理辦公室、供熱管理辦公室、加油(氣、電)站綜合管理處、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處(市政設施建設協調處)、市政管線管理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公室、安全應急工作處、科技信息處、對外交流處、宣傳動員處、財務處(審計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所屬機構[編輯]

北京市公用工程質量監督站、北京市垃圾分類治理促進中心、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城市運行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北京市環境衛生監測中心)、北京市環境衛生涉外服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高級技術學校。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基本信息. csglw.beijing.gov.cn. [2018-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0). 
  2. ^ 2.0 2.1 2.2 长安街知事:北京市政府新设两部门,首任一把手今获任命_人事风向_澎湃新闻-The Paper. www.thepaper.cn. [2018-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8). 
  3. ^ 北京市城管委:“天际线”清理力争拆除和规范重设同步-新华网. www.xinhuanet.com. [2018-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0). 
  4.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csglw.beijing.gov.cn. [2018-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0). 
  5. ^ 领导简介. csglw.beijing.gov.cn. [2018-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0). 
  6. ^ 法定职责. csglw.beijing.gov.cn. [2018-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