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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森堡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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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森堡全國今天分為12個(法語:canton;德語:Kanton盧森堡語Kanton),向下再分為102個市鎮(法語:commune;德語:Gemeinde盧森堡語Gemeng)。在縣之上曾經有(法語:district;德語:Distrikt盧森堡語Distrikt)這一級別的區劃,現已廢除。

行政區劃,按區、縣和市鎮標記顏色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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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森堡曾被分為3個。區曾是盧森堡的第一級行政區劃,已於2015年10月3日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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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森堡共有12個,縣曾是盧森堡三個區的下轄機構,但現在是盧森堡的一級行政區劃。

市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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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鎮是盧森堡最基層的行政區劃單位。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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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市鎮擁有城市地位,其中一些自中世紀早期就已經擁有。盧森堡城是該國的首都,是該國最大的城市。

  • 迪基希(德語、法語:Diekirch;盧森堡語:Dikrech)
  • 迪弗當日(法語:Differdange;德語:Differdingen;盧森堡語:Déifferdeng)
  • 迪德朗日(法語:Dudelange;德語:Düdelingen;盧森堡語:Diddeleng)
  • 埃希特納赫(德語、法語:Echternach;盧森堡語:Iechternach)
  • 阿爾澤特河畔埃施(法語:Esch-sur-Alzette;德語:Esch an der Alzette;盧森堡語:Esch-Uelzecht)
  • 埃特爾布呂克(德語:Ettelbrück;法語:Ettelbruck;盧森堡語:Ettelbréck)
  • 格雷文馬赫(德語、法語:Grevenmacher;盧森堡語:Gréiwemaacher)
  • 盧森堡(法語:Luxembourg;德語:Luxemburg;盧森堡語:Lëtzebuerg)
  • 雷米希(德語、法語:Remich;盧森堡語:Réimech)
  • 呂姆朗日(法語:Rumelange;德語:Rümelingen;盧森堡語:Rëmeleng)
  • 菲安登(德語、法語:Vianden;盧森堡語:Veianen)
  • 維爾茨(德語、法語:Wiltz;盧森堡語:Wolz)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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