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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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矯然(1628年—1721年),字子肅,又號思庵,福州閩縣人。清朝官員。

生平[編輯]

崇禎元年(1628年)出生。[1]早年師事葉素庵。順治九年(1652年)壬辰科進士,歷官工部主事、樂亭知縣,後因事罷歸。康熙辛卯(1711年),聖祖念舊詔與王士正江皋周敏政徐淑嘉等人復還原職。[2]康熙六十年(1721年)去世。[3]有《易史參錄》、《龍性堂詩集》、《東溟集》。

註釋[編輯]

  1. ^ 吳彥芳《龍性堂詩集序》記「明癸酉闈墨,予彥芳為楊維節先生首薦,刻《三十八藝》中,時葉思菴年甫八。」癸酉是崇禎六年 (1633),是年葉矯然八歲,逆推其生於天啟六年 (1626)。
  2. ^ 《康熙朝實錄》卷244,又見《漁洋山人自撰年譜》云:「(庚寅)冬十二月,奉旨:『朕每因朝 列舊臣,漸次衰謝,時切軫懷,受命內閣詢問,順治年間進 士所有罷職在籍者,已無多人。王士禎、江皋、周敏政、葉 矯然、徐淑嘉、宋慶遠,皆因公詿誤,屏廢里居,今年臻耄耋,深可憫念,著複述原職,以示朕格外加恩至意。余依議。』山人感荷聖恩,雖瘍症甚劇,使兒輩扶掖,向闕謝恩。即具疏遣次兒啟坊恭齎入謝。」
  3. ^ 《閩縣鄉土志窯耆舊錄二》和《民國閩侯縣誌》卷七十一均明確記載得年為「九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