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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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弘祖

大明南京光祿寺卿
籍貫 湖廣黃州府麻城縣
字號 字元孝
出生 九月十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余氏
親屬 (弟)周弘禴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周弘祖(1529年—?),字元孝,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湖廣鄉試第六十九名。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登己未科三甲第二百一十名進士[1][2]。任吉安府推官,四十三年七月選授廣東道試御史,出督屯田、馬政,隆慶元年(1567年)八月提調南直隸學校,三年正月遷福建提學副使。後為高拱所斥,貶為安順判官,遷廣平府推官。歷吉安府通判、光祿寺丞,萬曆七年(1579年)十一月升南京尚寶司卿,九年四月升南京鴻臚寺卿,改南京光祿寺卿,十二年七月起補太常寺少卿,八月升南京光祿寺卿,十三年四月因謁陵穿紅,為南京御史王學曾所劾,黜為民,免官歸里。《明史》有傳[3]。著有《古今書刻》。

家族[編輯]

曾祖周洙,知縣 贈監察御史;祖父周廷徵,按察司副使進階中憲大夫;父周釴,縣丞。母汪氏。具慶下。兄弘迪,貢士。弟弘禮、弘祜、弘祉、弘祁、弘補、弘禴、弘祐、弘祫[4]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一十五》,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二百一十五》:周弘祖,麻城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除吉安推官。征授御史,出督屯田、馬政。隆慶改元,司禮中貴及藩邸近侍蔭錦衣指揮以下至二十餘人。弘祖馳疏請止賚金幣,或停世襲,且言:「高皇帝定製,宦侍止給奔走掃除,不關政事。孝宗召對大臣,宦侍必退去百餘武,非惟不使之預,亦且不使之聞。願陛下勿與謀議,假以嚬笑,則彼無亂政之階,而聖德媲太祖、孝宗矣。臣又聞先帝初載,欲蔭太監張欽義子錦衣,兵部尚書彭澤執奏再四。今趙炳然居澤位,不能效澤忠,無所逃罪。」報聞。已,請汰內府監局、錦衣衛、光祿寺、文思院冗員,復嘉靖初年之舊,又請仿行古社倉制。詔皆從之。
    明年春,言:「近四方地震,土裂成渠,旗竿數火,天鼓再鳴,隕星旋風,天雨黑豆,此皆陰盛之徵也。陛下嗣位二年,未嘗接見大臣,咨訪治道。邊患孔棘,備禦無方。事涉內庭,輒見撓沮,如閱馬、核庫,詔出復停。皇莊則親收子粒,太和則榷取香錢,織造之使累遣,糾劾之疏留中。內臣爵賞謝辭,溫旨遠出六卿上,尤祖宗朝所絕無者。」疏入,不報。其冬詔市珍寶,魏時亮等爭,不聽。弘祖復切諫。尋遷福建提學副使。大學士高拱掌吏部,考察言官,惡弘祖及岑用賓等,謫弘祖安順判官,用賓宜川縣丞。
    用賓,廣東順德人。官南京給事中,多所論劾。又嘗論拱很愎,以故拱憾之,出為紹興知府。既中以察典,遂卒於貶所。而弘祖謫未幾,拱罷,量移廣平推官,萬歷中,屢遷南京光祿卿。坐朱衣謁陵免。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