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葵
外觀
周葵(1098年—1174年),字立義,晚年自號惟心居士。常州宜興縣(今江蘇省宜興市)人。南宋大臣,宋孝宗時參知政事。
少年致力學習,自鄉校移籍京師,兩學傳誦其文。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擢進士甲科,調任廣德軍司刑曹事。宋欽宗靖康初年,為徽州軍事推官。宋高宗紹興五年(1135年)陳與義舉薦周葵召試館職,於是擔任監察御史。紹興十一年(1141年)轉任殿中侍御史,在職僅兩個月,言事至三十章。列舉所行不當事二十條,直接指責宰相趙鼎。反對張浚北伐,為言官彈劾,罷為司農少卿,以直秘閣知信州(治今江西省上饒市)。宋金和議,他被召回臨安府,上奏說戰則勝、守則固、和則久。於是擔任太常少卿。當時秦檜當權,他不肯附和,被劾落職,主管玉隆觀。之後,直秘閣知湖州(治今浙江省湖州市),改任知平江府(治今江蘇省蘇州市)。再被秦檜彈劾落職。秦檜死,周葵再任直秘閣知紹興府(治今浙江省紹興市)。為權禮部侍郎兼國子祭酒,兼權給事中。被侍御史湯鵬舉彈劾,出知信州,改提點河南刑獄公事。紹興末年,知太平州,水壞圩堤,全部一百二十里加以修復,又浚導河道。入朝為集英殿修撰、敷文閣待制、知婺州(治今浙江省金華市)。宋孝宗即位,擔任兵部侍郎兼侍講,改權戶部侍郎,拜參知政事,隆興二年(1164年)兼權知樞密院事。他反對北伐,與丞相虞允文、陳康伯不合,自請罷職。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改知泉州,告老,以資政殿大學士致仕,淳熙元年(1174年)周葵卒,贈正奉大夫,諡號惠簡。著作有《聖傳詩》二十篇、文集三十卷、奏議五卷。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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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宋史》卷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