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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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語言,或稱地方語言區域語言,指的是在一個主權國家的某一地區使用的語言。

在國際上,就《歐洲區域或少數民族語言憲章》而言,「區域或少數民族語言」是指在一個國家的特定領土內,由該國人口少於國內其他國民之群體在傳統上使用的語言,並且其與該國的官方語言不同[1]

對區域或少數民族語言的承認不能與承認為官方語言混為一談。

另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European Charter for Regional or Minority Languages. Council of Europe. [11 March 2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