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縣 (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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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縣中國名。

金朝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改文德縣置,治所河北省宣化縣。為宣德州治。元朝中統四年(1263年)為宣德府治。元朝初年為宣寧府治。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