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鈔司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寶鈔司明代二十四衙門之一,掌造粗細草紙[1]永樂七年巳酉(1409年)設北京寶鈔提舉司,打漿池設在西華門迤南。《蕪史》載「寶鈔司造草紙,備宮人使用,祖宗時造鈔印版及紅印,聞在庫中,其署左臨河後倚河,有泡稻草池,池中有石灰爐渣,視成臥象形,名象山,作房七十二間」,紙張材料則選長纖維紙漿,如桑穰(桑樹內皮)、樺樹皮為材料。

寶鈔司也印行鈔票,即「大明寶鈔」,但因通貨膨脹白銀成為主要貨幣,紙鈔乏人問津,流通範圍越來越狹小。

崇禎時,桐城蔣臣建議發行紙鈔,需要桑穰200萬斤,令內監到北直隸(今河北)、山東河南浙江等省採買,但明末戰亂,其事未果。崇禎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1644年3月5日)蔣德璟上奏寶鈔司約有鈔匠五百人。

官制[編輯]

  • 掌印太監,一員;
  • 僉書,無定員;
  • 管理,無定員;
  • 監工,無定員。

人員[編輯]

洪武時期[編輯]

建文時期[編輯]

永樂時期[編輯]

洪熙時期[編輯]

宣德時期[編輯]

正統時期[編輯]

景泰時期[編輯]

天順時期[編輯]

成化時期[編輯]

弘治時期[編輯]

田斌[2]

正德時期[編輯]

嘉靖時期[編輯]

隆慶時期[編輯]

萬曆時期[編輯]

泰昌時期[編輯]

天啟時期[編輯]

崇禎時期[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張廷玉等,《明史》(卷74):「寶鈔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管理、監工無定員,掌造粗細草紙。」
  2. ^ 《明司設監太監、署惜薪司事、松泉田公墓表》:「及壬戌之春,升寶鈔司副,間歲補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