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府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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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標29°51′57″N 118°26′06″E / 29.86576°N 118.43489°E / 29.86576; 118.43489

徽州府衙

儀門,2014年11月
安徽省文物保護單位
所在黃山市歙縣
分類古建築
時代明清—現代
編號6-67
登錄2012年6月

徽州府衙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黃山市歙縣徽城鎮中和街120號,為古徽州府治所所在,始於北宋宣和三年(1121)改歙州為徽州時,初為徽州州治,紹熙端平年間重建。元因之為徽州路路治,至正年間再次重建。明初相繼改為行樞密院和指揮使司,府治權設於其西側原經歷司址,洪武三年(1370)復為徽州府治,明正統弘治崇禎,清康熙雍正乾隆道光時均有重修[1][2][注 1]。原主要建築有譙樓、儀門、正堂、後堂和知府廨等。1949年後用作歙縣縣政府,1980年代因興建新的縣政府大樓,除譙樓與後堂外大部分建築被拆除[3]。自2009年4月起歙縣政府投資2億元,參照明弘治《徽州府志》所載的府治公廨圖進行了原址重建,總佔地面積2.4公頃,建築面積9800平方米[4],2012年11月正式對外開放[5]。所復原的建築單體參照了歙縣現有的明中期建築遺存,採用明代小式做法,如徽州冬瓜梁、插拱、穿斗式廳堂構架,室內作砌上明造等,其色彩則參照《明會典》,「梁棟檐桷,用青碧繪飾」,「門用黑油」[6]

佈局[編輯]

衙署為地方城市最高行政長官的駐在機構及第宅所在,為古代城市中最重要的建築組群之一。徽州府衙位於原徽州府城內西北,西側緊靠城牆,宋代時其建築大致由南譙樓(外有宣詔、班春二亭)、儀門(軍資庫、公使酒庫分列兩側)、設廳[注 2](號舍蓋堂,其外東廂樓設防守庫,西廂樓設甲仗庫)及後部的紫翠樓、靜治燕香之堂、清心閣、黃山堂等建築組成,史載黃山樓踞城為之,可北望黃山天都諸峰[7]

明代府衙佈局多以中軸對稱、左尊右卑[注 3]和前衙後邸為基本原則[8]。正統年間重修後的徽州府衙以一條南北向的主體甬道為中軸線,牌坊、南譙樓、儀門、正堂、後堂和知府廨等主要建築依次排列在這一中軸線上,前為禮儀性的大門廣場和行使權力的治事之堂,後部及左右為行政人員的辦公起居及家人居住之所,知府廨位於堂後,同知署位於東路,後為通判署,經歷署位於西路,大致按照左尊右卑的原則佈置(圖)。原另有推官署、知事署、照磨所和司獄司署等,後均裁撤,至清道光時均為空地[9]

建築[編輯]

南譙樓

南譙樓,2014年11月
安徽省文物保護單位
所在黃山市歙縣
分類古建築、歷史紀念建築及其它
時代明-清
編號3-19
登錄1989年5月
東譙樓

東譙樓,2014年11月
安徽省文物保護單位
所在黃山市歙縣
分類古建築
時代
編號5-73
登錄2004年10月

南譙樓為府衙南門,亦為正門,緊靠原徽州府城西門潮水門,最初為唐代歙州子城的正門城樓,北宋宣和年間重築城牆時廢子城,同時重修此門作為譙樓[10][11],與東譙樓均坐高台之上,高約20米,寬約15米,進深約10米,中辟寬4.5米的方形門闕,其形制保留了唐宋遺制,通道兩壁各豎立13根圍1米餘的木柱,其中門扇處隱去2根,顯露24根,均呈10度左右斜倚牆壁,故俗稱「二十四根柱」,上為重檐懸山頂二層木構樓閣,面闊七間。歙縣博物館一度設於此處,後因場地限制遷往新安碑園。明代南譙樓外西為旌善亭,東為申明亭,南有承宣坊和照牆,今承宣坊為重建,其它已不存。

鐘樓位於南譙樓外東側,為明弘治時所築,時知府何歆認為鐘鼓相應,於譙樓上置鼓,應就近建鐘樓,此樓亦建於高台之上,與西城樓東西相對,面闊三間[12],今已不存。

東譙樓為府衙東門,又名鼓樓、迎和門、陽和門,始建於南宋紹興二十年(1150),時城中偶有火災,傳南門於風水不利(有觀點認為因南面所對的五魁山諧音五鬼山[13]),遂在儀門東側另築東譙樓,南譙樓則除接詔、進表、迎官等大事外平時閉而不用,原南譙樓所設銅漏壺更籌漏箭等報時器具亦遷至東譙樓,南譙樓則改奉北方水神真武神,取水能勝火之意,直至明弘治十六年(1503),知府何歆認為天下治所皆為南向[注 4],城中火患因地窄民稠、民居又無封火牆所致,且府衙改由東向出入後火患並未減少,遂重新啟用南譙樓[11],清代因之[14]。現存形制為清同治時大修所致,高約13米,寬約12米,進深約10米,下為高台,上為重檐歇山頂二層木構樓閣,面闊三間[15]。1993年重修並闢為古歙歷史陳列館,樓外為中和街,並緊鄰許國石坊

儀門位於南譙樓以北約80米[注 5],面闊三間[注 6],左右耳房各兩間,硬山頂。明代儀門外西側為管理糧務的機構督糧廳,其正廳三間,兩廊為征輸庫各九間,東側為用於儲藏錢帛的慶積庫五間和餵養各官欽給馬匹的馬房兩間[1],慶積庫南側為軍事機構清軍廳和掌理刑法的機構理刑廳,正廳三間,左右各廂房三間,與督糧廳均為明弘治時所增築[16],今均已不存,南譙樓與儀門間為開敞廣場。

前堂、後堂位於建築群中心,原以穿堂兩間相連(今穿堂已不存),其中前堂為發佈政令、舉行典禮和審理案件之處,後堂為知府升堂前整理衣冠、查看卷宗和稍事休息之處[17],面闊均為三間[注 7],左右耳房各兩間,內左右廂房各三間,均為硬山頂。堂外東西廊各十三間,為六曹所在,其排列左文右武,東列吏、戶、禮三房,西列兵、刑、工三房,兵、刑、工三房後為吏舍[1]。堂前有東西息民亭和戒石碑亭,戒石碑上原刻「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後改為禁革火耗等項[18]。東西耳房原為儲藏藉冊的架閣庫,後與儀門外的慶積庫調換功能,改為儲藏錢帛,與六曹相對,東儲吏、戶、禮各項所需,西儲兵、刑、工各項所需[19]

知府廨位於堂後,由宅門、宅前堂和宅後堂等組成,前後堂面闊均為三間,左右耳房各一間,左右廂房各三間,均為硬山頂,同知、通判、經歷各署佈局大致與知府廨類似,其後為宋代紫翠樓、黃山堂和清心閣故址,明弘治十六年(1503)知府何歆欲恢復舊跡,因地勢有限,只建清心閣三間,啟窗四面,其上可北望黃山,閣前鑿池一方,可使天光雲影與黃山相映耀[1]

參見[編輯]

註釋[編輯]

  1. ^ 府衙內存有明崇禎十五年《重修正堂碑記》、清乾隆二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記》、乾隆三十八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記》、道光六年《重修徽州府堂記》等碑記。
  2. ^ 即古代官府、寺廟的廳堂,因常作為設宴之所故稱。
  3. ^ 左尊右卑即除最高行政長官外,其他行政人員官署按官職大小、以左(東)為尊,如明代府級行政機構的主要官員包括知府(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正七品)、經歷(正八品)、知事(正九品)和照磨(從九品)等,故府衙中常以同知宅居東,通判宅居西,實際情況中推官、經歷和照磨宅的位置又比較靈活,可在西路也可在東路。
  4. ^ 出自《周易·說卦》「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
  5. ^ 清乾隆二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記》載「自儀門至頭門外甬道石路長二十七丈「,即南譙樓與儀門相距86.4米。
  6. ^ 儀門詳細尺寸見於清乾隆二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記》,「儀門凡七間,東西角門各二間,前後檐高一丈七尺四尺不等,深二丈二尺,廣九丈四尺。」
  7. ^ 前堂詳細尺寸見於清乾隆二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記》,「大堂凡三間,脊高三丈二尺,前後檐高二丈,深十一丈,廣五丈三尺。」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1.2 1.3 明·彭澤修,汪舜民纂,《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徽州府,宋宣和時州衙在城內西北隅,其正南曰設廳,防守庫在東廂樓,甲仗庫在西廂樓,儀門在南,軍資庫、公使酒庫分左右在儀門之南,又南則譙樓在焉。宣詔、班春二亭在譙樓南,設廳之右為小廳,小廳之前為僉廳,余為賓次吏舍,此外又有紫翠樓及靜治燕香之堂、清心閣、黃山堂。紹熙辛亥迄於端平乙未因燬而新作者,至再麗譙則三創矣。先是郡守每以正堂不利,虛而不居,丞相洪适為守時扁曰舍蓋堂,以御賓客,後復居之,而廢其扁。時有謂府治朝對紫陽山,披雲峰皆高峻,乃臨城為樓以鎮之,樓成而遇甘澍,因名曰閔雨樓以識喜。元因之為路治,延祐乙卯堂屋傾弊,達嚕花赤脫歡、總管張楫重建,達嚕花赤脫都繼之,丹雘始備,重甃甬道,又營小閣於東偏,為冬月署事之所,正堂之南儀門譙樓皆仍舊,堂之南東西分列吏舍及吏、禮、戶、刑、工、兵、稅課諸案。至正壬辰兵亂城陷,路治亦損壞,明年元帥沙不丁克復城池,重創如舊規。國朝總兵官衛國公鄧愈以為行樞密院,重建儀門,後指揮副使王克恭復以為指揮使司,而府治權設於其右廉訪分司衙,今之經歷司是也。洪武三年復為府治,歲又摧壞當修,正統九年同知徐亨奏准,適知府孫遇到官,協謀修葺,始工於十年七月,落成於明年八月。正廳三間,泊水、後堂各三間,左右耳房各二間,穿堂二間,內左右廂各三間,外東西廊各十三間,東列吏、戶、禮三房,西列兵、刑、工三房,拜承發勘合科,正廳之右建經歷司,左建照磨所,理刑廳三間在照磨所之東,儀門及左右耳房七間,皆渙然一新,遇自為記,而紫翠樓、黃山堂、清心閣之類俱未及復。成化間改理刑廳為清冊堂,至知府周正又於正廳前月台甬道上周圍樹立石闌干,規制頗為整肅。知府廨舍在府廳之後,前後堂各三間,左右耳房各一間,左右廂房各三間,廚房三間,外門一座。其紫翠樓、黃山堂、清心閣故址原在廨舍之後,弘治十六年癸亥四月,知府何歆到任,訪尋遺勝,欲復焉,視地勢有限,乃構樓三間,啟窗四面,手題曰清心閣,仍舊匾也,北望黃山層巒滴翠,秀氣可掬,閣之下又鎜池一方,天光雲影與黃山相映耀,蓋紫翠樓、黃山堂雖未建,而取義已備,是舉一而兩兼之,舊制宛若,景象或過焉。同知廨舍在府廳之左,前後堂各三間,左右耳房各四間,左右廂房各三間,門屋三間,外門一座。通判廨舍在同知廨舍之後,前後堂各三間,左右耳房各一間,左右廂房各一間,門三間,外門一座。推官廨舍在清冊堂之前,前後堂各三間,左右耳房各一間,左右廂房二間,門三間,外門一座。馬房在儀門前東左空地,為房二間,餵養各官欽給馬匹。吏舍在兵刑工房之後,為樓屋三十間。
  2. ^ 清·馬步蟾修,夏鑾纂,《道光徽州府志·卷三·營建志·公署》:國朝康熙三十年知府朱庭梅重修(參新安志及康熙府志),嗣是雍正、乾隆間屢有傾壞,屢加修葺,及嘉慶年間,正堂樑柱朽腐傾頹已甚,不能修理,不得己將木料磚瓦拆置中庭左右,年復一年,無復存者。道光元年知府程懷璟到任、有意重建,旋復調任鳳陽,三年知府麟慶勸諭各縣紳者捐資興建,又復調任潁州,四年知府馬步蟾來,與封河南巡撫道銳謀,而六邑紳士踴躍捐輸興工,期年之間,自正堂以及譙樓、陽和門、鐘鼓兩樓、甬道、圍牆、石牌坊等無處不渙然一新,自有府治以來未有斯之整齊而雄壯者也。
  3. ^ 《古建筑重建:是重现历史还是山寨文物》. 瞭望中國. [2014-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7). 
  4. ^ 《徽州府衙》. 安徽省文物局. [2014-1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9). 
  5. ^ 《歙县徽州府衙开放》. 合肥晚報. [2014-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6. ^ 賈尚宏、陳芳春、張馨. 论徽州府衙复建的主要设计难点. 安徽建築工業學院學報. 2013年5月. 
  7. ^ 宋·趙不悔修,羅願纂,《新安志·卷一·官府》:州衙在子城之西北,正南曰設廳,防守庫在東廂之樓,甲仗庫在西廂之樓,儀門在其南,軍資庫、公使酒庫分為左右,在儀門之南,又南則舊譙樓在焉,宣詔、班春二亭在譙樓之南。設廳之右為小廳、小廳之前為簽廳,自余賓次吏舍如他州之儀,皆宣和中盧徽猷所建,其堂房之外有紫翠樓、有靜治燕香之堂。先是累數守以正堂為不利,避弗居,至丞相洪公乃敞之,以御賓客,致尊賢之意,號舍蓋堂。而自唐大中以來,有黃山樓北望天都諸峰,國朝咸平中,集賢李學士復踞城西北隅建清心閣,宣和後皆以次起廢,而黃山樓亦踞城為之,號黃山堂,堂側有兩古木,洪公常作亭其間,號浮丘,今雖廢,民猶指其處,又改後圃雙杏堂曰芙蓉堂,舊別有四寶堂,以郡出文房四物為義。
  8. ^ 王貴祥等. 《明代城市与建筑—环列分布、纲维布置与制度重建》. 北京: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2012: 237–238. ISBN 978-7-112-14189-0. 
  9. ^ 《道光徽州府志·卷三·營建志·公署》:按舊推官廨舍在府治儀門前之東,司獄司署在府治頭門外之東南,門北向,照磨所在府治堂西,知事廨舍在儀門右,缺久奉裁,今為空地。
  10. ^ 《新安志·卷一·城社》:其外羅城周四里二步、高一丈二尺,子城周一里四十二步、高一丈八尺,廣一丈三尺五寸。唐大中九年修子城,中和三年又修羅城,至五年增廣城之南北,總之為九里七步。……宣和中既平睦寇,詔盧公修築,乃計其工費,聞於朝,為羅城如唐中和五年之制,然其地在今僅號七里三十步,乃啟六門,東西則一,南北各二,有富州、豐樂、表城、紫陽、通濟、太平之名,門皆為樓,又環以敵樓,不復為子城,而於儀門外直南數十百步為譙樓,面勢雄正,其外為宣詔、班春之亭。先是譙樓在東,故常穿州治之東廂以出,既南作新譙,乃以舊譙基在東者為門號迎和門。……紹興二十年火災,市人以為承平時譙門東出,則城中列肆不耗、士子登第者眾,乃遷州榜及鼓角於迎和樓,而虛南向譙樓,不用幹道。
  11. ^ 11.0 11.1 《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譙樓舊在府治之南,儀門前百餘步,築台為樓九間,台虛其中,南向,為府治之正門,樓久且壞,宋宣和中新之。紹興二十年府城中偶有火災,人有謬倡風水不利於正南門之說,遂於儀門東左另築一小台,為樓三間,啟門東向,扁曰迎和,而閉正南門。然東門規模狹隘,氣勢不雄,府中凡有大事如接詔、進表、迎官之類仍開正南門從事,已而復閉之。舊樓原置銅壺一座並夜天池、日天池、平壺、萬水壺、水海、影表、定南針、添水桶、更籌、漏箭、鐵板齊備,其更夫則新安衛幼軍二十五名番直,又有陰陽生一人侯籌報時,俱遷置迎和樓,而設真武神於南譙樓,且為之說曰真武北方水神,取水能勝火之義也,嗚呼,其謬一至此哉。國朝弘治之十四年南譙樓又壞於風雨,太守彭公澤與同知李燁、通判陳理、推官梁繼又修之,頗懋前謬,慨然有復由正門之義,撤樓上真武神像,中龕以奉風雲雷雨山川社稷,左龕則本府司土及梁太守任公昉,右龕則本府司門及前太守孫公遇各神主,朔望則開正南門行之,因革有漸,而澤以憂去,遂止,繼而同知鄺璠署府事,又於正南門外築照牆以屏民居,是亦有意於改正者也,而未定。及弘治之十六年癸亥夏,嶺南博羅何公歆以御史出知府事,蒞政初,究前誑謬之惑,謂諸僚友曰,向離明而聽,治天下皆然,獨徽之門乃橫出,有是理乎?吾以正臨民,不惑於邪說,與民維新,當自此始,同僚皆唯唯,中間復有以前謬為對者,公乃厲聲曰,府城中地窄民稠,樓宇若魚鱗,然又無火牆以防禦之,其致火患,無怪也,譙樓正門何罪焉?及細訪諸父老,皆云自改遷東門以來,城中火患視紹興間不加少,對者語塞。於是益懋前倡言風水者謬甚,不足信也,且曰設有風水之說,則南譙樓門前有五溪環帶,群峰拱抱,風氣攸萃,莫良於此,奚舍是而他由哉?遂啟南譙樓,正門由之而塞,其東道樓上原置壺鼓之類皆復焉,又建承宣坊於樓之前,藩鎮坊於街之東,建鐘樓於藩鎮之右,與西城樓相峙,東西南三面翼以磚牆數十丈,又譙樓前左為旌善亭,右為申明亭,遷板榜於兩廂,其材庸公費皆逐時措置,未嘗勞民而傷財,蓋去邪崇正,規模宏敞,面勢雄正,聿成偉觀,人心懽悅,遠近快覩焉。
  12. ^ 《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鐘樓舊在烏聊山越國汪公祠內,弘治九年知府祁司員重建,弘治十七年知府何歆以為鐘樓與譙樓近,取其鐘鼓相節奏也,在處皆然,今鐘樓偏寓,鐘鼓不復相應,非制也,乃謀於府治前東左券石營台,高二丈,余虛其中,以通徃來,台上為樓三間,徙鍾懸於其上,且使與城西門樓相峙左右,輔翼府治偉然。
  13. ^ 《歙县南谯楼》. 安徽文化網. [2014-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9). 
  14. ^ 《道光徽州府志·卷三·營建志·公署》:國朝府署時壞時葺,其由正南門一尊明舊(以上見康熙府志)。
  15. ^ 《东谯楼》. 安徽省文物局. [2014-1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0). 
  16. ^ 《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清軍廳在慶積庫之南,正廳三間,左右各廂房三間,門一座。督糧廳在儀門南之右,本行用庫遺址,正廳三間,廳前左右兩廊為征輸庫各九間,門三間。理刑廳在清軍廳之右,正廳三間,左右各廂房三間,門一間,以上三廳並弘治十四年八月知府彭則等建。
  17. ^ 《千年古城里的新府衙》. 國際在線. [2014-1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2). 
  18. ^ 《道光徽州府志·卷三·營建志·公署》:戒石亭在府堂墀前,舊文曰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今改其文為禁革火耗等項,六縣同之。
  19. ^ 《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架閣庫即府正廳之左右耳房,本貯藉冊,本府原有慶積庫,在府儀門外,收貯錢帛,近因本庫與正廳頗遠,出納不便,遂將慶積庫收貯藉冊,改架閣庫為錢帛藏,歲久就敝,且門錀欠嚴謹。明宏治甲子知府何歆仍舊貫而新之,藉地以石,周圍固以磚牆,廂以鐵門,中分兩大櫃,東貯吏、戶、禮,西貯兵、刑、工,各項軍需、銀匣、櫃匣各系大鎖,與外門鐵門通四層鎖錀,處置至為完備,守者便之。慶積庫,宋名軍資,元名永豐,本朝改今名,在儀門前之左,為房五間,牆垣皆磚,以備火患,但今以貯黃冊,而錢帛移於架閣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