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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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曆所宋朝中央官修史書編修機構之一。日曆指按日編制的史料長編。掌記錄國家時政,修撰國史。

宋朝編修機構之多、成書量之浩,前代未有。中書省設編修條例司,樞密院設編修司,還有敕令所、玉牒所。唐順宗永貞元年(805年)九月,令史官修撰日曆,是修日曆的開始。宋初隸屬於門下省編修院,專掌國史、實錄,修纂日曆。宋神宗元豐四年(1081年)廢編修院,日曆所歸史館。元豐五年(1082年)元豐改制,改屬秘書省國史案。由著作郎與著作佐郎掌管,以宰相執政時政記、起居郎與起居舍人起居注所記事會集修撰。元豐六年(1083年)詔秘書省正副長官不得參預著作修纂日曆之事,進書須系銜,以防漏泄,如舊編修院的規定。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改國史案置國史局,專掌國史、實錄,編修日曆,改隸屬門下省。紹聖二年(1095年),命日曆所還屬秘書省。宋高宗紹興元年(1131年),改為修日曆所,命本省正副長官一起修纂。紹興三年(1133年),詔令宰相提舉,侍從官修撰,改稱修國史日曆所。紹興十年(1140年),詔令依舊制並歸秘書省國史案,以著作郎與著作佐郎修纂。不久又改名國史日曆所,並修《神宗、哲宗寶訓》。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詔編類聖政所併入日曆所,依舊以宰相提領。

參考文獻[編輯]

  • 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
  • 中國官制大辭典·上卷.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