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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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甲(1655年—1723年),初名必義。字安峰、又字為質南昌新建縣魯江曹家村人。 清康熙三十六年,殿試第三甲第五名進士。授職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知縣,充武闈、文闈同考試官,署理漳州府糧捕通判。例授文林郎,為官清廉,秉公執法,剛正不阿。風水堪輿大師,著書《地理原本說》。

參考文獻[編輯]

  • 《龍溪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