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典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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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哀王朱典楧(1512年3月20日—1582年6月3日),號體玄明朝第七代伊王,伊敬王朱訏淳的庶第一子。

生平[編輯]

正德七年三月初三日(1512年3月20日)生。初封鎮國將軍嘉靖七年十月戊辰(1528年11月11日),進封伊世子[1]。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伊敬王朱訏淳逝世。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朱典楧襲封伊王,在位二十一年。

朱典楧「愎而狠」,在位期間多折辱縉紳大夫。朝廷官員過洛陽不入朝者,必辱以非禮。嘉靖二十九年朱典楧上奏稱「蕭牆敝,請垣」,許之,於是侵佔官民房屋街道,又奪郡治及學宮之地,以廣宮所。設門樓三層、新築重城,規制仿宮闕。又修建迎仙台、百花台、四季亭、石庫擁翠坊、玉虬噴雪坊、乘風御氣樓、小團殿、鴛鴦殿、騰光殿、洞天小景、清和宮、懷春宮、頤養宮、世嗣宮等,「崇台連城,擬帝闕」[2]。又攘奪人妻女四百餘口,奪民舍三千餘處,誑脅人錢財三萬兩。又閉洛陽城門,大選民女十二歲以上者七百餘人,留其姝麗者九十人,不留者令家屬用銀子贖還,厭惡者甚至委投於虎圈之中[3]

伊王諸不法事被上奏,令其拆毀違制建築,歸還所奪民女,交出教唆小人。朱典楧抗旨不從。河南府官員派士卒拆毀僭營宮室,伊王派數百人持械與之毆鬥,洛陽城中大嘩,稱「伊王反矣」。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朝廷以淫暴而廢其為庶人。隨後,朱典楧及其妻妾被發配鳳陽高牆,其子安樂王朱褒㸅一家則被發配省城開封[4]。伊王府財產、祿米俸銀盡數沒收入官。後經河南巡撫遲鳳翔奏請,將伊王府財產盡數變賣易銀,留充各王府祿糧及軍民賑濟之用。又發伊王府庫銀三萬兩、倉糧四千餘石佐之。王府違禁寶器及銀八萬兩征入內庫[5]

嘉靖四十三年閏二月十七日(1564年3月29日),朱典楧及其妻妾行至歸德府時,廢妃方氏病逝,葬於洛陽邙山。而後,朱典楧攜妾兩徐氏抵達鳳陽。在鳳陽高牆內,朱典楧自怨自艾,希望皇帝能夠平息怒氣,從而歸還其舊物。萬曆十年五月十三日(1582年6月3日),朱典楧去世,享年七十一歲。

萬曆十一年(1583年),朱典楧三妾兩徐氏、詹氏獲准返回洛陽。而後,萬安王朱褒𰞒上奏,請求讓朱典楧歸葬洛陽。明神宗許之。萬曆十九年三月十六日(1591年4月9日),朱典楧與妻方氏合葬於祖父伊定王朱諟鋝陵墓的旁邊,妾王氏祔葬。[4]

隆武時,追復朱典楧名號,補

家庭[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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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氏(1513年2月5日-1564年3月29日),中兵馬副指揮方時進女,初冊為鎮國將軍夫人,嘉靖七年(1528年)進為伊世子妃[1],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為伊王妃,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廢為庶人,卒於發配途中,生咸寧郡主、吉安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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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氏,生朱褒㸅。
  • 徐氏,隨朱典楧發配鳳陽高牆,朱典楧卒後返回洛陽。
  • 徐氏,與上者同姓,隨朱典楧發配鳳陽高牆,朱典楧卒後返回洛陽。
  • 高氏,生第三女、第四女。
  • 詹氏,隨徐氏從鳳陽返回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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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嫡第一女:咸寧郡主,儀賓潘溱。
  • 嫡第二女:吉安郡主,儀賓郭一桂。
  • 庶第三女:庶人,嫁王應元。
  • 庶第四女:庶人,嫁鍾奇英。[4]

墓誌[編輯]

朱典楧及其妻方氏合葬墓誌銘出土於洛陽。[4]

 明薨伊王祖考體玄公暨配妃祖妣方氏合塟墓誌銘
  體玄公者,不肖孤祖考也。始祖
 伊厲王,為我
太祖高皇帝第二十五子。
高皇帝定天下,王諸子,肇封厲祖於洛,國號伊。厲生簡祖。簡生安祖。安生悼祖。悼無
  子,弟定祖嗣。定生莊祖。莊無子,弟敬祖嗣。敬,曾祖考也。妃曾祖妣傅氏,無出。次
  妃魏曾祖妣,生祖考體玄公於正德七年三月初三日。
御諱典楧,體玄其別號也。配祖妣方氏,外大父時進女,亦生於正德七年十二月三
  十日。方,大母汪所出也。迨嘉靖二十二年,始嗣爵,
冊封伊王,方祖妣封王妃。四十三年,以讐誣奪爵,安置
 留都。行屆歸德,方祖妣偶爾遘疾不起,時是年閏二月十七日,年僅五十三歲,旋
  塟邙山。已而,祖考攜次祖母兩徐氏抵鳳陽。自怨自艾,冀回
天怒,復舊物。無何,於萬曆十年五月十三日考終,享年七十有一,亦云壽矣。越明年,
  徐、詹祖母俱蒙
恩寍洛,煢煢無依。幸值
 萬安王叔父憫垂骨肉,奏乞。旋,櫬歸塟
俞下。允俞,誠殊典哉。體玄公生我考,
冊封安樂王,次祖妣王氏出。配妣曹氏,封王妃,外大父鳳女。以祖故,放於梁,卒於梁,
  厝於梁,常抱終天之恨。亦蒙
綸音,同塟故土,又恩外之恩也。不肖等,卜萬曆十九年三月十六日,啓方祖妣殯,同
  祖考合塟
 定祖陵之次,王祖妣祔焉。女四:一封咸寍郡主,適潘溱。一封吉安郡主,適郭一桂。
  俱先卒,方祖妣出。次適王應元、鍾奇英,次祖妣高氏出。孫男五:長即孤玉泉,娶
  張氏,龐母出;次玉峯,娶李氏,張母出;玉山,娶謝氏,卒,陳母出;玉崖,娶孫氏,魏母
  出;玉川,娶趙氏,亦張母出。孫女三:適李似楩,卒;楊容光;趙從吉。俱陳母出。曾孫
  四:二柱、三柱、四柱,玉泉出;胤嗣,玉山出。曾孫女五,二出玉泉,三出玉峯,俱幼,未
  字。竊念祖考始置鳳,既塟洛,暨我考妣歸厝,兩徐祖母力居多焉。不肖輩感德,
  寍有涯耶?不肖不能文,姑紀其大㮣云。復泣為之銘曰:念我祖兮稱英王,憾彼
  讐兮誣善良。嗟彼蒼兮胡無常,嗣我宗兮竟何年。含淚銘兮訴衷腸,冀
天恩於再造兮永不忘。  孤哀孫玉泉、玉峯、玉山、玉崖、玉川泣血謹誌,𬾳書篆。

註釋[編輯]

  1. ^ 1.0 1.1 明實錄·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三》
  2. ^ 焦竑《國朝獻征錄》卷二
  3. ^ 《明實錄·世宗肅皇帝實錄》嘉靖四十年三月癸亥
  4. ^ 4.0 4.1 4.2 4.3 《朱典楧及妻方氏合葬誌》,《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匯編》第58冊,第4頁。
  5. ^ 《明實錄·世宗肅皇帝實錄》嘉靖四十三年三月庚申

參考資料[編輯]

前任:
父敬王朱訏淳
明伊國國王
1544年-1564年

原因:奪爵,封國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