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表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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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榮端王朱表杋(15世紀—1511年),明朝交城莊僖王朱鍾鐻庶三子鎮國將軍朱奇滽嫡次子。[1]

生平[編輯]

襲封前[編輯]

弘治二年(1489年)十月賜名。[2]弘治六年(1493年)六月,按制度賜輔國將軍誥命冠服。[3]

弘治十四年(1501年)十一月,朱表杋的二伯父交城榮惠王朱奇淐薨,無子,國除。[1][4]朱奇滽不久也去世。朱表杋管交城王府事。[5]

朱表杋的六叔父鎮國將軍朱奇洢聽其下屬傅佐挑撥,逮捕平陽府學生員趙鳳。趙鳳的朋友梁世臣等率同列入府爭執,毀欄杆、石獅,僉事時中擬判梁世臣杖罪,令復學。朱奇洢通過朱表杋上訴。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明武宗怒命科道官勘問,黜梁世臣、趙鳳等七人,逮捕時中治罪,逮捕傅佐等處治,革朱奇洢祿米三分之一,下敕切責,令晉王朱知烊嚴加管束。[5]

同月,因禮部認為朱表杋應該襲封,武宗下詔准許。[5]

應山王朱恩鎦死後無子,弟鎮國將軍朱恩銈嫡長子朱寵波請求襲爵;臨潼王朱秉欆進封秦王,請求將臨潼王傳給庶出伯父朱誠潤。正德四年(1509年)十二月,禮部稱保安、交城、永興三國以旁支續封是特恩,只允許朱寵波、朱誠潤以輔國將軍、鎮國將軍本職奉祀,以後郡王絕嗣皆如此。[6]

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武宗遣武安侯鄭英、恭順侯吳世興、興安伯徐良、宣城伯衛璋、安鄉伯張坤、清平伯吳傑、武進伯朱本為正使,中書舍人胡頤、行人唐鳳儀、盧楫、陳錫、曹鍷、謝階、劉澄甫為副使,冊封朱表杋為交城王。[7]朱奇滽因而獲追封為交城榮僖王。[1][8]

去世[編輯]

正德六年(1511年),朱表杋去世,諡榮端,無子,國除。[1]由叔父朱奇洢管交城王府事。[8]

身後[編輯]

正德八年(1513年)九月,給其母妃安氏養贍米每年百石。[9]

朱奇洢請求按朱表杋的遺願加封朱表杋的妹妹太平郡君為縣主,事下禮部商議,尚書劉春認為女兒封縣主只適用於應該襲封卻沒有襲封的追封郡王,不適用於朱奇滽,朱奇滽被追封為王已經過分,不可以再加封其女,請求申諭各王府,今後有旁支進襲王爵者,不得奏請加封父母兄弟姐妹,違者治輔導官罪。十月,武宗命為成例。[10][11]

嘉靖二十年(1541年)三月,朱奇洢子管交城王府事輔國將軍朱表𣐬奏請按保安王朱誠淥等事例承襲祖爵,後於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十月獲准襲爵,[12]二十五年(1546年)十二月受冊。[1][13][14]

評價[編輯]

註釋及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諸王世表一>
  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一》
  3.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七》
  4.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一》
  5. ^ 5.0 5.1 5.2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九》
  6.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五十八》
  7.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二》
  8. ^ 8.0 8.1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
  9.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
  10.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
  11. ^ 《明史》卷一百八十四劉春傳
  12.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
  1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十八》
  14. ^ 《禮部志稿》卷074
前任:
伯父榮惠王朱奇淐
明交城國國王
1510年-1511年
繼任:
堂弟端和王朱表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