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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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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思明(1442年—?),字睿之,山西平定州(今山西平定)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山西鄉試第三名。成化二年,會試第一百六十七名。殿試登進士,1470年,任嘉定縣知縣,1474年由吳哲接任。歷升吏部文選司郎中,二十三年(1487年)十二月升太僕寺少卿,弘治三年(1490年)五月升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未任,被吏科給事中宋琮等劾奏其不協人望,遂調外任,為山東兗州府知府[1]

參考資料[編輯]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1.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三十八》:弘治三年五月乙卯,升狹西布政司左布政使韓文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太僕寺少卿白思明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己未,吏科給事中宋琮等劾奏新升巡撫延綏右僉都御史白思明不協人望,乞收回成命,降調別用,別選賢能以充斯任。仍敕吏部會推在京堂上並各處巡撫官員,務傳詢眾,論求名實相符,允協人望者,然後請旨簡用。河南道監察謝罃等亦以為言,且言思明自文選郎中升太僕寺少卿,又升今職,前後俱不協人望。得旨:白思明既不協人望,對品調外任,今後吏部會推官員務要傳詢眾論,不許偏執。於是調思明為山東兗州府知府。
官銜
前任:
洪冕
嘉定縣知縣
1470年-1474年
繼任:
吳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