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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登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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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登亮(16世紀—17世紀),尹瞻湖廣德安府雲夢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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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胡永和中式庚子科舉人,次年(1601年)會試副榜。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授昌邑教諭,明年(1615年)擔任鄉試考官取錄多位名士,人稱為「胡夫子」。四十六年(1618年)授四川資陽知縣,期間講求吏治,很快得知母親去世,旁人都勸他隱藏此事,過數個月才發喪,他正色拒絕,即日卸任,離城後適逢奢崇明作亂屠城,署任者遇害,他卻因為去任生存。

服闕後胡永和補任江西彭澤知縣,當時正值大旱,他設壇祈禱引咎責己,以罪人自居,於是天下大雨,人民稱為「胡天」[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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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雲夢縣志略·卷九·人物上》:胡登亮,字尹瞻,萬厯庚子舉人,初署山東昌邑縣教諭,乙卯以分校鄉闈,所得皆名士;戊午授四川資陽縣,講求吏治,旋聞內艱訃,左右勸秘之,遲數月發喪,正色拒之,即日卸任,離城適奢兵叛屠城,署事者遇害,登亮以去任獲全。補江西彭澤知縣,值大旱設壇祈禱,寢食於下,引咎責己,以罪人自居,遂大雨,民稱為胡天。
  2.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第八十六卷》:胡登亮 《雲夢縣志》:登亮,字尹瞻,萬曆庚子舉人。辛丑副榜。甲寅署山東昌邑縣教諭,乙卯以春秋分試鄉闈,所得皆名士,時稱為胡夫子。戊午授四川資陽縣,內艱補任江西彭澤縣。值大旱,設壇祈禱,引咎責己,以罪人自居,遂大雨霑足,民稱為胡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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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殷杓
明朝昌邑縣教諭
1614年-1618年
繼任:
謝君恩
前任:
何守貴
明朝資陽縣知縣
1618年-萬曆年間
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