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標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1965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航標兵

航標(亦稱航道標誌),通常指任何處於陸地海上,用來協助船隻定位、導航以及躲避危險區域的標誌,也有航標用來標識特殊用途海域而不具備導航功能。常見的航標如燈塔浮標等。

標準[編輯]

國際航標協會(IALA)制定了一套系統,根據航標的形狀顏色、燈號來區分航標的功能。但基於歷史原因,全世界使用了兩套航標系統:

國際航標協會(IALA)制定的航標系統分為三類:

  • 側面航標(Lateral Marks):用於明確航道的兩側。
  • 基點標誌(Cardinal marks)
  • 方位航標,亦稱象限航標,用於明確表示可航行水域的方位,避開危險水域。
  • 獨特標誌(Unique Marks):常見的用途有,標識危險水域,標識安全水域,或標識特殊用途水域。

類型[編輯]

航道標誌是以特定標誌形狀顏色燈光音響無線電信號等,協助航行船舶定位、導航及躲避危險區域的標誌,常見的航標設施包括燈塔、燈杆、信標、燈船、浮標等。

  • 燈塔Lighthouse
    燈塔是發出強力燈光的高塔,一般有專人看守,通常設立在海岸、岬角、重要航道附近的陸地或島嶼、港灣入口處等顯眼的位置。[2]
  • 燈杆Light beacon
    燈杆是發出燈光的鐵杆或鐵架,一般無人看守,通常設立在航道附近的岸邊和港口防波堤上面。
  • 信標英語BeaconBeacon
    信標通常是設立在航行通道岸上的淺灘、礁石等處的固定航標,頂端有球形、三角形等標誌,用來引導航行線。[2]
  • 燈船英語LightvesselLightvessel
    燈船是在艙面高處建造強力燈光裝置的特殊船舶,通常設置在無法建造燈塔的重要航道附近。
  • 浮標Buoy
    浮標是設置在水面上的浮動標誌,結合鏈軸錨定在海床上,用來標示沉船殘骸、暗礁、淺灘等危險水域,發出燈光的浮標稱為燈浮(light buoy)。[2] 由於浮標會受到海流潮汐的影響,在水面上的一定範圍內來回漂移,遇大風浪時也可能會遺失,所以無法用來定位。

參考文獻[編輯]

  1. ^ 存档副本 (PDF). [2017-02-13].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02-13). 
  2. ^ 2.0 2.1 2.2 MARITIME SAFETY. Ministry Of Transport Malaysia. [2018-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