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金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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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年一位非洲裔巴西賞金獵人正在尋找逃跑的奴隸

賞金獵人,指為了賞金而去搜捕逃犯的人[1]。該詞在動漫、小說、電子遊戲、影視中多有出現。 賞金狩獵行為是自中世紀誕生的普通法系的殘餘,在美國,賞金獵人主要從1872年最高法院「泰勒訴泰恩特案」(Taylor v. Taintor)的判決中獲得法律認可。這種做法在歷史上存在於世界上許多地方,然而到了21世紀,根據大多數其他國家的法律,這種做法是非法的,該行為幾乎只在美國被發現,但美國各州法律在這種做法的合法性方面差別很大。

參考文獻[編輯]

  1. ^ 赏金猎人:为挣大钱捉拉丹的反恐者. 央視網. [2022-03-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