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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偉 (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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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偉(515年—571年5月26日),字子直,小名闍提滎陽郡開封縣(今河南省開封市祥符區)人,出自滎陽鄭氏北祖第五房,曹魏將作大匠鄭渾十一世孫[1],北魏、西魏、北周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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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偉從小灑脫有大志向,常常以功名自許,擅長騎馬射箭,膽量和力氣都超過常人。爾朱氏被消滅後,鄭偉從南梁返回北魏,以通直散騎侍郎起家官魏孝武帝元修西入關中時,裴俠的妻子兒女還在東郡,裴俠準備追隨魏孝武帝,鄭偉對裴俠說:「天下才開始大亂,飛鳥不知道投向何處,你不如回去和妻子兒女一起,慢慢再擇良木而棲。」裴俠說:「忠義之道,豈能怠慢!既然吃人的俸祿,難道為了妻兒而改變意圖。」裴俠於是跟隨魏孝武帝入關[2][3]。鄭偉回到家鄉,不追求仕途。大統三年(537年),西魏河內公獨孤信收復洛陽,鄭偉於是對家族親屬說:「如今即位的皇帝中興朝廷大業,佔據了崤山函谷關。河內公親自指揮各路軍隊,收復瀍河洛河地區,天下之人,誰不是伸着脖子盼望他。何況我們家族世代受到朝廷恩典,有忠義傳統,正應當效臣子之節,用以成就家族富貴的資本。怎麼可以碌碌無為做懦夫呢!」於是鄭偉與族人鄭榮業召集家鄉一帶的人,在陳留起兵響應獨孤信。短時間之內,軍隊就有一萬多人。鄭偉於是攻克了梁州,活捉東魏刺史鹿永吉及鎮城令狐德,還捉拿了陳留郡太守趙季和[4][5]。鄭偉於是率領軍隊來歸附西魏,因此梁州、陳州一帶地區相繼歸附西魏。鄭偉迅速進入西魏京城朝見,宇文泰與他談話而深深的稱讚他。鄭偉被授任龍驤將軍北徐州刺史,封武陽縣伯,食邑六百戶[6][7][8][9]

鄭偉後跟隨參加河橋之戰,解除玉壁的圍困,常常率先衝鋒陷陣。侯景來歸附西魏時,宇文泰命令鄭偉率領部下軍隊前往迎接。後來侯景反叛,鄭偉率領全軍退還。根據鄭偉前後的軍功,朝廷授任他中軍將軍滎陽郡太守,加散騎常侍大都督,爵位晉升為襄城郡公,食邑二千戶,加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又升任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郎[10][8][9]

魏恭帝二年(555年),鄭偉進位大將軍,擔任江陵防主、都督十五州諸軍事。鄭偉生性粗狂,不遵循法令制度,一點小小的怨怒就隨便殺人。西魏朝廷因為鄭偉有舉義的功勳,常常加以寬容。當鄭偉在江陵時,居然專權殺死副防主杞賓王,被定罪免官。北周保定元年(561年),詔令恢復鄭偉官爵,任命為使持節、都督宜州諸軍事、宜州刺史。天和六年(571年),鄭偉轉任華州刺史。鄭偉前後擔任官職,治理時都以威猛為政,官吏百姓不敢觸犯禁令,盜賊也停止活動,雖然沒有仁政,但也因此頗受稱讚。天和六年四月十七日(571年5月26日),鄭偉去世,虛歲五十七,皇帝詔令贈予原本的官職,加少傅、都督司豫洛相冀五州諸軍事、司州刺史,諡號肅公,天和六年十一月六日(571年12月8日)與夫人合葬於咸陽石安縣某原[11][9][12]

鄭偉天性口吃,年輕時曾經在野外追獵鹿,鹿不見了,遇上放牧的兒童而詢問。牧童回答時,說話也是結結巴巴。鄭偉大怒,認為是牧童學自己口吃,竟將牧童射殺,他的殘忍暴虐就是如此[13][14]

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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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偉墓誌全稱為《周大將軍襄城公鄭偉墓志銘》,由庾信撰寫,被收錄於《庾子山集》和《文苑英華》之中[9]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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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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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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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鄭先護,北魏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襄城郡公、青州刺史[9]

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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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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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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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周書·卷36》,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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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八》:鄭偉字子直,滎陽開封人也,小名闍提,魏將作大匠渾之十一世孫。
  2. ^ 《周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俄而孝武西遷,俠將行而妻子猶在東郡。滎陽鄭偉謂俠曰:「天下方亂,未知烏之所集。何如東就妻子,徐擇木焉。」俠曰:「忠義之道,庸可忽乎。吾既食人之祿,寧以妻子易圖也」遂從入關。
  3. ^ 《北史·卷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六》:及帝西遷,俠將行而妻子猶在東郡。滎陽鄭偉謂俠曰:「天下方亂,未知烏之所集,何如東就妻子,徐擇木焉。」俠曰:「既食人祿,寧以妻子易圖也?」遂從入關。
  4. ^ 《周書·卷二·帝紀第二》:滎陽鄭榮業、鄭偉等攻梁州,擒其刺史鹿永吉;清河人崔彥穆、檀琛攻滎陽,擒其郡守蘇定:皆來附。
  5.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七·梁紀十三》:前通直散騎侍郎鄭偉起兵陳留,攻東魏梁州,執其刺史鹿永吉。前大司馬從事中郎崔彥穆攻滎陽,執其太守蘇淑,與廣州長史劉志皆降於魏。偉,先護之子也。丞相泰以偉為北徐州刺史,彥穆為滎陽太守。
  6. ^ 《周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八》:偉少倜儻有大志,每以功名自許,善騎射,膽力過人。爾朱氏滅後,自梁歸魏。起家通直散騎侍郎。及孝武西遷,偉亦歸鄉里,不求仕進。大統三年,河內公獨孤信既復洛陽,偉乃謂其親族曰:「今嗣主中興鼎業,據有崤、函。河內公親董眾軍,克復瀍、洛,率土之內,孰不延首望風。況吾等世荷朝恩,家傳忠義,誠宜以此時效臣子之節,成富貴之資。豈可碌碌為懦夫之事也!」於是與宗人榮業,糾合州里,建義於陳留。信宿間,眾有萬餘人。遂攻拔梁州,擒東魏刺史鹿永吉及鎮城令狐德,並獲陳留郡守趙季和。乃率眾來附。因是梁、陳之間,相次降款。偉馳入朝,太祖與語歎美之。拜龍驤將軍、北徐州刺史,封武陽縣伯,邑六百戶。
  7.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偉字子直,少倜儻有大志,每以功名自許,善騎射,膽力過人。爾朱氏滅後,自梁歸魏。及武帝西遷,偉亦歸鄉里,不求仕進。
  8. ^ 8.0 8.1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大統三年,河內公獨孤信既復洛陽,偉乃與宗人榮業,糾合州里舉兵於陳留,信宿間,眾有萬人。遂拔梁州,禽東魏刺史鹿永及鎮城守將令狐德,並獲陳留郡守趙季和。乃率眾西附。因是,梁、陳間相次降款。偉馳入關西,周文帝與語,歎美之,拜北徐州刺史,封武陽縣伯。從戰河橋及解玉壁圍,偉常先鋒陷陣。侯景歸款,周文命偉率所部應接。及景叛,偉亦全軍而還。除滎陽郡守,進爵襄城郡公,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9. ^ 9.0 9.1 9.2 9.3 9.4 9.5 9.6 《文苑英華·卷九百四十七·周大將軍襄城公鄭偉墓志銘》:公諱偉,字子直,滎陽開封人也。周宣母弟,就封於鄭,河、洛之地,即有民人,虢、曾阜之君,非無郡邑。其後蛇斗於門,無暇嘗於鼎,韓侵負黍,晉滅陽城,其祀忽諸,以國為氏。祖徹,撫軍,贈濟州刺史。父先護,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襄城郡公青州刺史。 永安中,洛城晝掩,黃河凌合。翟泉盟會之地,蒼鳥忽飛,武庫兵欄之中,鱗魚逐上。三帥北紲,五馬南浮。梁武帝大造中原,樹君伊、洛,公憑軾棧車,言歸舊壤,起為通直散騎侍郎。天厭魏德,政在強臣,公恥入亂階,乃於陳留起義。太祖封函谷而待諸侯,坐酆宮而朝群後,威懷是接,席捲西飛。大統三年入朝,蒙授武陽縣開國伯,食邑六百戶。際除龍驤將軍、北徐州刺史。開河橋之陳,解玉璧之圍,張旃於富平,被練於伊闕,探虎穴而揮戈,上魚門而懸胄,故以策名司勛,功高舍爵。 魏將侯景,狼顧荊河,天子命我,偏師赴接,垂餌虎口,中途背盟,事獲交綏,公之力也。除中軍將軍、散騎常侍、大都督,襲襄城郡公,食邑二千戶。仍除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餘如故。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加侍郎。常伯位重,霍去病之登朝;上將官尊公孫敖之出塞。以今方昔,異代同榮。魏後二年,授大將軍事,江陵防主,都督十五州諸軍事。吳兵教士,艫舳習流,島嶼憑陵,波瀾衝激。公暫臨江界,已悉南越之兵,裁泛樓船,即善昆彌之戰。遂得安歌澧浦,弭節涔陽,留魯侯而宴章台,對齊人而畋雲夢。周保定元年,授使持節、都督宜州諸軍事、宜州刺史,天和六年,授都督華州刺史,餘如故。崤、函重嶂,汧渭分流,陽陵之盜既奔,華陰之學還聚。而消渴連年,屢有相如之患,至於大漸,遂如范增之疾。桐君對藥,分闕神明;李柱侍醫,更無方便。以天和六年四月十七日薨,年五十七。詔贈本官,加少傅,都督司、豫、洛、相、冀五州諸軍事,司州刺史,諡曰肅公,禮也天子輟朝,彌深大臣之誼;群公會葬,鹹得同盟之禮。 夫人李氏,頓丘貴姓。卿相之門,賢才之室,霜露先侵,策封郊次。以其年十一月六日合葬於咸陽之長安縣某原。合葬非古,既異三王之前;死則同穴,還同六載之始。雖復銜珠兩鶴,同歸紫蓋之松;出匣雙龍,共沒延平之水。嗚呼哀哉!乃薦銘曰: 國有岩邑,朝多君子。武公、莊公,平王卿士。溫表渝盟,示方田廢祀。驂乘停輿,來朝識履。惟祖惟考,既侯既公。樞機周密,出納清通。治煩政簡,處亂心雄。濟、河遺惠,海岱餘風。世濟其美,載誕其器。忠無不為,孝則不匱。幽、冀分梗,關河鼎沸。自北自南,聲聞梁、魏。揚旌汝、潁,威震三川。擁旌江、漢,席捲樓船。成皋塵起,廣武烽燃。麋興麗箭,雁落驚弦。摠衛蘭錡,申威河外。山類鼓樓,樹如車蓋。都護兩道,將軍獨拜。梧桐茂苑,楊柳倡家。千金回雪,百日流霞。凋零倏忽,悽愴榮華。河陽古樹,金谷殘花。隴昏雲暝,山深路晚。風氣才高,松聲即遠。疇昔親友,歡愉交結。不為平生,應為此別。
  10. ^ 《周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八》:從戰河橋及解玉壁圍,偉常先鋒陷陣。侯景歸款,太祖命偉率所部應接之。及景後叛,偉亦全軍而還。錄前後功,除中軍將軍、滎陽郡守,加散騎常侍、大都督,進爵襄城郡公,邑二千戶,加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11. ^ 《周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八》:魏恭帝二年,進位大將軍,除江陵防主、都督十五州諸軍事。偉性麄獷,不遵法度,睚眥之間,便行殺戮。朝廷以其有立義之效,每優容之。及在江陵,乃專戮副防主杞賓王,坐除名。保定元年,詔復官爵,仍除宜州刺史。天和六年,轉華州刺史。偉前後蒞職,皆以威猛為治,吏民莫敢犯禁,盜賊亦為之休止。雖無仁政,然頗以此見稱。其年卒於州,時年五十七。贈本官,加少傅、都督司豫洛相冀五州諸軍事、司州刺史。諡曰肅。
  12.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魏恭帝二年,進位大將軍、江陵防主、都督十五州諸軍事。偉性粗獷,不遵法度,睚眥之間,便行殺戮。朝廷以其有立義之效,每優容之。及在江陵,乃專戮副防主杞賓王,坐除名。保定元年,詔復官爵。天和六年,為華州刺史。偉前後蒞職,皆以威猛為政,吏人莫敢犯禁,盜賊亦為之休止,雖非仁政,然頗以此見稱。卒於州,贈本官,加少傅、都督、司州刺史,諡曰肅。
  13. ^ 《周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八》:偉性吃,少時嘗逐鹿於野,失之,遇牧豎而問焉。牧豎答之,其言亦吃。偉怒,謂其效己,遂射殺之。其忍暴如此。子大士嗣。
  14.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偉性吃,少時嘗逐鹿於野,失之,遇牧豎,問焉。牧豎答之,其言亦吃。偉怒,謂其效己,遂射殺之。其忍暴如此。子大士嗣。
  15. ^ 劉文編著. 《陕西新见隋朝墓志》.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18.01: 90–91. ISBN 978-7-5518-1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