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思明
外觀
鄭思明(?—?),名徹[1],滎陽郡開封縣(今河南省開封市祥符區)人,出自滎陽鄭氏北祖第五房,北魏官員。
生平
[編輯]鄭思明的父親鄭連山個性嚴酷暴虐,鞭打家中的家童和僕人,其殘酷超過做人的道德規範。鄭連山後來與兒子同時為家奴害死,頭被弄斷扔進馬槽下,家奴騎馬向北逃走。鄭思明驍勇擅長騎射,披頭散髮率領村兵騎馬迅速追趕,一直追趕到黃河。家奴乘馬投入河水中,鄭思明阻止跟從的人放箭,自己親自射出一箭並射中,家奴從馬上落下來掉入水流中,眾人將家奴捉拿捆綁至鄭連山家中,將他斬成肉醬[2][3]。
鄭思明與弟弟鄭思和一起以武功自求效力,鄭思明官至驍騎將軍、直閤將軍。太和二十二年三月,齊明帝蕭鸞派裴叔業進攻渦陽,三月乙未(498年4月20日),魏孝文帝元宏詔令鄭思明、嚴虛敬、宇文福等三支軍隊增援[4]。鄭思明後因為弟弟鄭思和參與元禧的謀反連帶受罰被流放到邊境,得到赦免,在家中去世,朝廷贈予冠軍將軍、濟州刺史[2][5]。
家庭
[編輯]兄弟姐妹
[編輯]子女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文苑英華·卷九百四十七·周大將軍襄城公鄭偉墓志銘》:公諱偉,字子直,滎陽開封人也。周宣母弟,就封於鄭,河、洛之地,即有民人,虢、曾阜之君,非無郡邑。其後蛇斗於門,無暇嘗於鼎,韓侵負黍,晉滅陽城,其祀忽諸,以國為氏。祖徹,撫軍,贈濟州刺史。父先護,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襄城郡公青州刺史。 永安中,洛城晝掩,黃河凌合。翟泉盟會之地,蒼鳥忽飛,武庫兵欄之中,鱗魚逐上。三帥北紲,五馬南浮。梁武帝大造中原,樹君伊、洛,公憑軾棧車,言歸舊壤,起為通直散騎侍郎。天厭魏德,政在強臣,公恥入亂階,乃於陳留起義。太祖封函谷而待諸侯,坐酆宮而朝群後,威懷是接,席捲西飛。大統三年入朝,蒙授武陽縣開國伯,食邑六百戶。際除龍驤將軍、北徐州刺史。開河橋之陳,解玉璧之圍,張旃於富平,被練於伊闕,探虎穴而揮戈,上魚門而懸胄,故以策名司勛,功高舍爵。 魏將侯景,狼顧荊河,天子命我,偏師赴接,垂餌虎口,中途背盟,事獲交綏,公之力也。除中軍將軍、散騎常侍、大都督,襲襄城郡公,食邑二千戶。仍除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餘如故。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加侍郎。常伯位重,霍去病之登朝;上將官尊公孫敖之出塞。以今方昔,異代同榮。魏後二年,授大將軍事,江陵防主,都督十五州諸軍事。吳兵教士,艫舳習流,島嶼憑陵,波瀾衝激。公暫臨江界,已悉南越之兵,裁泛樓船,即善昆彌之戰。遂得安歌澧浦,弭節涔陽,留魯侯而宴章台,對齊人而畋雲夢。周保定元年,授使持節、都督宜州諸軍事、宜州刺史,天和六年,授都督華州刺史,餘如故。崤、函重嶂,渭分流,陽陵之盜既奔,華陰之學還聚。而消渴連年,屢有相如之患,至於大漸,遂如范增之疾。桐君對藥,分闕神明;李柱侍醫,更無方便。以天和六年四月十七日薨,年五十七。詔贈本官,加少傅,都督司、豫、洛、相、冀五州諸軍事,司州刺史,諡曰肅公,禮也天子輟朝,彌深大臣之誼;群公會葬,鹹得同盟之禮。 夫人李氏,頓丘貴姓。卿相之門,賢才之室,霜露先侵,策封郊次。以其年十一月六日合葬於咸陽之長安縣某原。合葬非古,既異三王之前;死則同穴,還同六載之始。雖復銜珠兩鶴,同歸紫蓋之松;出匣雙龍,共沒延平之水。嗚呼哀哉!乃薦銘曰: 國有岩邑,朝多君子。武公、莊公,平王卿士。溫表渝盟,示方田廢祀。驂乘停輿,來朝識履。惟祖惟考,既侯既公。樞機周密,出納清通。治煩政簡,處亂心雄。濟、河遺惠,海岱餘風。世濟其美,載誕其器。忠無不為,孝則不匱。幽、冀分梗,關河鼎沸。自北自南,聲聞梁、魏。揚旌汝、潁,威震三川。擁旌江、漢,席捲樓船。成皋塵起,廣武烽燃。麋興麗箭,雁落驚弦。總衛蘭,申威河外。山類鼓樓,樹如車蓋。都護兩道,將軍獨拜。梧桐茂苑,楊柳倡家。千金回雪,百日流霞。凋零倏忽,悽愴榮華。河陽古樹,金谷殘花。隴昏雲暝,山深路晚。風氣才高,松聲即遠。疇昔親友,歡愉交結。不為平生,應為此別。
- ^ 2.0 2.1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連山,性嚴暴,撾撻童僕,酷過人理。父子一時為奴所害,斷首投馬槽下,乘馬北逝。其第二子思明,驍勇善騎射,披髮率村義,馳騎追之,及於河。奴乘馬投水,思明止將從不聽放矢,乃自射之,一發而中,落馬隨流,眾人擒執至家,臠而殺之。思明及弟思和,並以武功自效。思明至驍騎將軍、直閤將軍,坐弟思和同元禧逆徒邊。會赦,卒於家。後贈冠軍將軍、濟州刺史。
-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連山性嚴暴,撾撻童僕,酷過人理。父子一時為奴所害,斷首投馬槽下,乘馬北逃。其第二子思明,驍勇善騎射,被髮率村義馳追之。及河,奴乘馬投水。思明止將從,自射之,一發而中,落馬墮流,禽至家,臠殺之。
- ^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鸞遣將裴叔業寇渦陽。乙未,詔將軍鄭思明、嚴虛敬、宇文福等三軍繼援。
-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思明、弟思和,並以武力自效。思明位直閤將軍,坐弟思和同元禧逆,徒邊。會赦,免。卒後,贈濟州刺史。
- ^ 陶, 鈞, 《北魏崔宾媛墓志考释》, 《收藏家》 (06期), 2012年, (06期): 25–34 [2015-06-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