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鍾德
外觀
雷鍾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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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四川重慶府知府 | |
籍貫 | 陝西省興安府安康縣 |
字號 | 派名潤身,字子脩,又字仲宣,號禹門 |
出生 | 道光壬寅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842年12月30日) |
配偶 | 王氏(同治元年壬戌陝甘回亂殉節)、羅氏(咸豐六年進士羅賢升姪女) |
親屬 | 父雷之仁,母王氏;子雷玉麟、雷凝雲、雷寶華,其某子婦為趙爾豐妻兄弟之子;孫雷穎。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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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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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鍾德(1842年12月30日—1910年),派名潤身,字子脩,又字仲宣,號禹門,行二,陝西省興安府安康縣人,原籍西安府渭南縣。
生平
[編輯]同治三年甲子科舉人,同治十年辛未科進士,欽點翰林院庶吉士[1]。歷署任四川理番直隸廳同知、 石砫直隸廳同知[2]、寧遠府知府[3]、嘉定府知府[4]、雅州府知府、潼川府知府[5]、重慶府知府、成都府知府[6]、督辦寧遠夷務[7][8][9]。罷官後以貧卒[10]。
光緒十年任石砫直隸廳同知時,除暴安良。盡心民事。鄉民在石砫城東黃水壩入楚大道側立德政碑[11]。
註釋
[編輯]- ^ 《同治十年辛未科會試同年齒錄》
- ^ 『奏聞委雷鍾德署石砫廳同知由』。光緒10年03月29日。軍機處檔摺件故機126758
- ^ 『奏為准補嘉定府知府雷鍾德署理甯遠府知府等由』。光緒23年05月13日。軍機處檔摺件故機140119
- ^ 『奏為四川嘉定知府雷鍾德等勸募義賑在事出力人員請照擬獎』。光緒28年08月19日。軍機處檔摺件故機149746
- ^ 『奏為署潼川府知府雷鍾德等請暫緩給咨赴部由』。光緒29年06月30日。軍機處檔摺件故機159150
- ^ 『奏請恩准以嘉定府知府雷鍾德調補成都府知府員缺恭陳事』。光緒29年07月06日。故宮149906。《宮中檔光緒朝奏摺》第17輯,頁923
- ^ 『委雷鍾德督辦寧遠夷務片』。光緒30年05月29日。《錫良遺稿》
- ^ 《雷氏行述》
- ^ 《續修陝西通志稿》
- ^ 『建昌道善化賀元彬、阜和協英秀亦交稟,士民赴省城訴總督,總督無能復掩諱,乃奏派成都知府安康雷鍾德督辦夷務,猶欺朝廷,謂寧遠知府有地方公事,難兼顧夷務也。夷人感雷鍾德前治寧遠有恩信,於是鑽皮飲血受盟。雷鍾德,字仲珊,翰林院編修,出為知府,能詩善篆,而不以文字名。胡薇元篆玉津閣四字為之敘:「篆書蒼朴,自然有法,當世作家,無以過之。」。敘言:「西法、西藝不足恃,棄禮教趨功利之非策。甲午、庚子之役,豈無兵糧船炮,委而去之,臣子坐視,君父危難,無能赴援卻敵者,與共安樂,不共憂患,蠻夷所不為,盜賊所不齒也。中國學西法三十年,其效若彼,猶不知反,能無太息流涕於今之世變乎?」。狀如村塾師,未嘗有官氣,好善,篤嫉惡亦嚴,奸滑屏跡,所至吏民肅如也。與總督爭事數不合,會花衣期,服織金花衣上院,錫良異其華服,曰:「吾此花衣藏之久矣,今將以斂,吾死,故試之。」。錫良不便其戇直在首府,然無如何也。其子婦,趙爾豐妻兄弟之子也,歸自寧遠,病風末告罷官,以貧卒。』。《西藏改流本末記》
- ^ 『郡侯雷公德政碑。在城東黃水壩入楚大道側。光緒十年同知雷鍾德來署㕔事。除暴安良。盡心民事。獄無枉屈。鄉民立碑以頌之。』。《石砫廳鄉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