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權移交 (消歧義)
外觀
香港主權移交主要指1997年7月1日,香港由英國依據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主權移交還可以指:
- 香港割讓,清朝政府在鴉片戰爭中戰敗後,分別於1842年、1860年簽訂《南京條約》、《北京條約》,並將香港島、九龍割讓給英國;以及1898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新界租借予英國99年。
- 香港保衛戰,1941年駐港英軍被日軍擊潰,香港改由日軍統治三年零八個月。
- 香港重光,1945年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投降,無條件將香港交還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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