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鱗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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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魚鱗冊,藏於合肥安徽博物院

魚鱗冊,又稱魚鱗圖冊魚鱗圖魚鱗圖籍魚鱗簿丈量冊,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土地登記簿冊,將房屋、山林、池塘、田地按照次序排列連接地繪製,表明相應的名稱,是民間田地之總冊。由於田圖狀似魚鱗,因以為名。

魚鱗圖冊目的是為了扶貧抑富,重訂賦役,設黃冊登記壯丁與田苗,又照度量田苗之圖,分區為冊,狀如魚鱗,稱魚鱗冊,田苗買賣均隨時登記,防止地主漏稅。

由來[編輯]

魚鱗圖冊的名稱由來,梁方仲整理三種說法,且三說並行不悖,列舉如下:[1]

  • 比次若魚鱗而得稱,如《武進縣志》載:「田地以坵相挨,如魚鱗之相比。」又如《學庵類稿》載:「以其比次若魚鱗然而名也。」
  • 所繪形狀若魚鱗而得稱,如《實錄》載:「以圖所繪,狀若魚鱗然,故號魚鱗圖冊。」
  • 為排列先後才變動而得稱,見《靖江縣志》載:「田有漲壩,時多時寡,不逾年而輒易。……故他邑冊稱鐵板,靖冊獨稱魚鱗,參時勢而先後次之,非一成不易之則也。」又如元人王禕嘗言:「其以田之圖相次而疏其號……曰流水,亦曰魚鱗。」由於軍冊中亦有魚鱗之稱,《會典》略云:「次年該造格眼軍冊、除有見在編軍魚鱗、類姓等冊查算外……」更加強了魚鱗為活冊之義。

歷史[編輯]

劉銘傳接任臺灣巡撫後,實施「土地清丈」繪製的魚鱗冊

南宋時已有魚鱗冊之名,紹熙元年(1190年)漳州等地即開始編制這種圖冊,婺州等地區曾經編造。至明初,明朝洪武年間下令各個州縣編造,朱元璋派遣周鑄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實田畝,在松江編制魚鱗冊。洪武二十年全國完成編制[2],以里為單位,一百一十戶為里。《明史·食貨志二》說:「定賦役法,一以黃冊為準,冊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魚鱗冊為經,土田之訟質焉,黃冊為緯,賦役之法定焉」。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田制三》:「魚鱗冊字號,一號以一畝準之,不得贅以奇零。如數畝而同一區者,不妨數號;一畝而分數區者,不妨一號。」

明末魚鱗冊已無法真實反映土地現狀,淪為形式。《武清縣志》載正德、嘉靖時,當地魚鱗冊因「胥吏惡之,毀棄殆盡」,還有「搶而鬻之市者」,可見魚鱗冊之淪落。清朝順治四年(1647年)和康熙二年(1663年)重新編造、補造魚鱗圖冊。咸豐八年五月,胡林翼任湖北巡撫稱:「湖北屢經喪亂,鱗冊無存,不得不憑總書、冊書、里書之顛倒影射。」[3]直至光緒末年,仍然有造冊的記錄。

近人繆啟愉在《武昌田賦之研究》中認為湖北並無魚鱗圖冊:「考魚鱗冊仿自南宋州縣,間有攢造,未嘗遍行。洪武中始勵行之。但史書僅明言南畿及浙江成冊,未聞他處。萬曆時雖曾遍造,鄂省曾否完成,恐成問題。蓋魚鱗圖之特點在積度弓畝,地次字號。畿浙及湖北同罹洪禍之變,而前者畝號獨多並存,後者獨並缺之,豈其時未嘗圖田編冊乎?此余疑鄂省前無魚鱗圖者一。再就武昌市底冊觀之,籤條原疊三數分,其冊非口可知,但亦不載畝分地號,豈尚有其他底冊乎?籍曰有之,若輩又何能十百年獨秘畝號,不使閱邑人知?此余疑武昌前無魚鱗冊者又一」[4]

後世評價[編輯]

魚鱗圖冊制度,是中國古代社會建立的一種土地賦稅管理辦法。它的科學性一定程度上幫助統治者了解了地權歸屬並有效規劃了國土,是自然社會資源管理的重大進步。

參見[編輯]

註釋[編輯]

  1. ^ 梁方仲,〈明代魚鱗圖冊考〉,《明清賦稅與社會經濟》(北京:中華書局,2008),頁93-101。
  2. ^ 《明史·食貨志一》:「洪武二十年,命國子生武淳等,分行州縣,隨糧定區。區設糧長四人,量度田畝方圓,次以字號,悉書主名及田之丈尺,編類為冊,狀如魚鱗,號曰魚鱗圖冊。」
  3. ^ 《胡文忠公撫鄂記》卷3,嶽麓書社1988年版
  4. ^ 蕭錚主編《民國二十年代中國大陸土地問題資料》第25輯

參考書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