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臺灣國際勞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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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傷的固定工,每月直發給工傷生活費15元3角錢,並迫使因工受傷者簽訂離職協議,誰來管?
[編輯]控 訴
因工受傷的固定工,每月直發給工傷生活費15元3角錢,並迫使因工受傷者簽訂離職協議,誰來管?
在法制健全的新中國今天,竟然有單位將因工受傷職工,無法工作,每月直發工傷生活費15元3角錢,全家三口人,無法生存,單位並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因工受傷職工簽訂離職協議,殘忍的將因工受傷職工一腳踢出單位門外,信訪至今沒人管。事實理由如下:
根據陝西省漢中市政府109號文件安置城鎮待業人員的通知,經漢中市勞動局和市城建局招工錄用,為固定工羅德恩被分配到漢中市第二建築工程公司,進二建司工作以來,二建司當時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條件不符合勞動法規定,未向職工羅德恩進行任何安全職業技能培訓,更未向職工羅德恩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也沒提供電焊面罩,二建司而是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造成職工羅德恩勞累過度吐血,因當時指派羅德恩獨自一人,搭起一座大型車間腳手架,因造成吐血原因,後來又被指派和電焊工工作了數天,當時沒任何人給羅德恩提供電焊面罩,造成雙眼疼痛難忍,視力嚴重模糊,經醫院診斷證明,檢查出「電焊光將雙目嚴重刺傷」,造成無法工作,長期在家,羅德恩懇求二建司施工隊隊長和電焊工都給羅德恩寫了書面工傷證明,二建司仍然不解決,喪盡天良的二建司濫用職權,每月只發給工傷生活費15元3角錢,全家三口人,無法生存,無數次找二建司和數年到處信訪,信訪材料多次從北京和全國各地報社新聞界像雪片一樣轉回,但仍然得不到有關部門和二建司的解決,在寒冷天氣三口人都得了病,夫妻互相攙扶着走在滿天大雪路上抱着病重的孩子,饑寒交迫地找二建司懇求領導解決心酸突出問題,救下孩子的命!二建司領導並不重視,也不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並殘忍地採取脅迫手段迫使羅德恩簽訂離職協議,讓我領走工傷生活費2688元,我在2012年11月6日找到二建司(主管)漢中市漢台區建設局蘇武局長,他讓我找二建司解決,我要求了三次,懇請蘇局長寫個字條,不料蘇局長回答了我三次,我給你寫個球,寫個錘子!如今無辜的老百姓民不聊生,有冤無處申,這叫咱工人們咋活人呀!?
敬愛的共產黨啊!敬愛的各級領導、敬愛的新聞媒體、敬愛的工人階級和人民群眾請看看我的心酸突出問題,為小民伸張正義,用法律懲治凶頑,以正國法,以正黨紀。將建築隊伍中的敗類清除出去!
控訴人:羅德恩及全家
電 話:13209266693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