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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賴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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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評價不過是特定媒體和「網友」的評價 「網友」有幾千萬個「網友」,究竟哪些「網友」是個案聲音,那些「網友」是代表主流輿論? 請要寫入維基的朋友審慎一點不要腦充血好嗎?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123.195.4.172對話)於 2013年4月1日 (一) 17:54加入。

(:)回應:已有多個可靠可查證主要媒體來源如此報導,亦有立法委員等政治人物如是說,即符合收錄維基之關注度。--WildCursive留言2013年4月1日 (一) 19:18 (UTC)[回覆]

關於內容編輯建議修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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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馬英九黨主席辦公室主任 此段落文中提及「太極雙星」案件,與辦公室主任職務內容並無相關,目前此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真實情況尚未釐清前,是否應以推論的語氣來填寫呢? 文章內容摘要如下: 『這期間也是她收受太極雙星廠商賄款,開始為廠商進行說項與政治干預的活動。[3]曾以「刪預算為理由」,要求當時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長陳椿亮及局內人員到國民黨中央黨部向她說明雙子星案招標規定,藉着展現黨政實力』

2.擔任林益世的辯護律師 主條目:林益世索賄案

內容亦有提及「太極雙星」案件,此段文字與擔任林益世辯論律師無關,且案件仍在審理中,是否不加入個人評論,下列為文章內容摘要 『雖然賴在當時表現與貪瀆劃清界線的果決,但其實根據台北雙子星弊案檢調所掌握的事證,賴本人稍早於2011年10月即收受廠商的一百萬元賄款(賴聲稱是政治獻金),顯見並未以同樣的道德標準檢驗自己的行為。』

3.涉嫌臺北雙子星索賄案 主條目:台北雙子星弊案 關於New 15報紙呈述內容為仍"可」參與質詢雙子星開發案,並非賴素如本人有針對質詢,是否修正較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