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App Store (iOS/iPadOS)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蘋果公司專題 (獲評丙級極高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蘋果公司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蘋果公司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丙級  根據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極高  根據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極高重要度

消歧義後綴命名

[編輯]

@Nexusyeh:您將App Store (iOS)移動到App Store (iOS/iPadOS),理由是這樣更全面。不過我認為此處iOS指的是iOS家族,目的是和mac App Store形成對比。WP:DABNAME指出,「如果可以選擇利用一般性總稱或所屬範疇來消歧義,我們應該用較簡單的一個」。我認為使用「iOS」消歧義,指代其及衍生的iPadOS,和macOS區分開即可;沒必要使用繁雜的「iOS/iPadOS」。--洛普利寧 2020年4月26日 (日) 13:13 (UTC)[回覆]

您說的有道理,但iPadOS在iOS家族裏的出現應只代表iOS 12與iPadOS 13的連續性,無法證明iPadOS與iOS同屬iOS家族。除此之外,在template:Apple_softwareTemplate:由蘋果公司開發的作業系統中,皆已將iOS、iPadOS、與macOS視為同等級而各自獨立的作業系統,因此這個改動有其必要性。 Nexus留言2020年4月27日 (一) 08:46 (UTC)[回覆]

@Nexusyeh:您這樣嚴格區分也沒問題。但英文版有「[iPadOS is] a derivation from iOS... 」([iPadOS是]iOS的派生品)。如果您承認這句話是對的,那「App Store (iOS)」也可以做「iOS及其衍生系統(即iPadOS)的App Store」解。Template:Apple_software只是沒劃層級,如果像Template:由蘋果公司開發的作業系統稍微分一下層級,iOS和iPadOS還是放在一行的。您嚴格區分是沒問題的,但macOS軟件面前,iPad的軟件和iPhone的軟件都是iOS軟件。我認為沒有必要特意把iPadOS這個iOS衍生品點名,就像非要管Category:iOS軟件Category:iOS/iPadOS軟件一樣,叫得對,但沒必要。--洛普利寧 2020年4月27日 (一) 16:00 (UTC)[回覆]
或者換一個角度:現在條目除了信息框提出現了一次「iPadOS」外,正文根本沒有介紹iPadOS的App Store。所以這個條目實際還是在介紹真·iOS App Store。如果一定要介紹iPadOS的App Store,可以開個App Store (iPadOS)。(不過,因為可能誕生時間短,又和真·iOS App Store條目重複度高,又合併App Store (iOS),作為該條目的附屬主題。)--洛普利寧 2020年4月27日 (一) 16:33 (UTC)[回覆]

就以前來講,iOS確實是與macOS不同,但近年來有越來越多macOS程式採用Catalyst編寫,甚至加上了Universal Purchase的支援,並且iPad的介面與macOS的介面相似度比與iOS比來得更高,因此實際上已無區分「macOS軟件」與「iOS軟件」的意義,而是應該依據Apple官網準則,依據現狀對條目更新。 而就第二點來說,由於iPadOS與iOS有共同的歷史,本條目在2019 iPadOS獨立後也沒有對iOS與iPadOS兩邊有太多更新,因此才會有您看到的現象。如果您願意,也可以透過擴充條目來完善內容。 Nexus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04:13 (UTC)[回覆]

@Nexusyeh:那您認為iPadOS的應用商店能寫甚麼內容,能佔條目多大比重?最後條目是否還是寫成這樣:絕大部分內容就是在介紹iOS的應用商店,iPadOS版因為衍生品的關係,順帶介紹一下但不影響主旨。就像GIMP#復刻及衍生版本,條目有提到衍生品,不代表就要命名GIMP/CinePaint/...。頂多這是個官方衍生品,但我依然看不出不能使用「App Store (iOS)」的理由。而且即便擴充,iPadOS版也是圍繞和iOS版的聯繫介紹的;iPadOS版其本身不算條目主題,加上或許反而「命名失當」。也就是說「條目的主題是iOS應用商店,所以:一、iOS應用商店自然大篇幅闡述,二、iPadOS應用商店和iOS應用商店聯繫緊密,小篇幅說明;三、macOS應用商店這裏沒太多可說的,頂多提及一下。」PS:您不擴充、我不擴充,而您又非要分那麼細,那移回更切題的原標題,是否也是一種改善?--洛普利寧 2020年4月28日 (二) 14:29 (UTC)[回覆]
因為這條目大部分都在講歷史啊,iOS和iPadOS本就有共同的歷史。除了歷史以外的內容,都可以在iPadOS上找到一樣的屬性。即使沒有iPadOS exclusive的內容,也不應該忽視這段共同歷史。GIMP我不清楚,但事實是iPadOS就是與iOS相互獨立的平台。您如果有意見,可以開啟iPadOS的刪除頁面討論。Nexus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17:2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