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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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如芝
出生(1932-09-03)1932年9月3日
日治台湾新竹州
逝世1956年1月13日(1956岁—01—13)(23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古亭区马场町刑场
墓地 台湾新竹市东区青草湖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32-1945)
 中华民国(1945-1956)
母校新竹县立第一中学(今建华国中
台湾省立新竹女子高级中学(今国立新竹女子高级中学

傅如芝(1932年9月3日—1956年1月13日)[1]台湾新竹县客家人[2]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受难者。

生平[编辑]

牵连入狱[编辑]

傅如芝出生于台湾新竹,在新竹女中就读二年级时因参加初中老师黎子松的读书会、受社会主义青年大同盟案牵连而被捕入狱,判刑十年[1]1950年代台湾,台湾本省年轻人学习国语、阅读中文书籍是当时的潮流,因此盛行读书会;其中便有因接触左翼书籍而入罪,并因参与读书会而成案[3]

傅如芝的弟弟傅祖庆回忆道,某日学校派人通知他姐姐被捕的事情。几天后,五位拿枪的宪兵来他们家,一位站在大门口,一个站在傅如芝的房门口,其他三位就进房翻箱倒柜,然后带走一些书、笔记本之类的东西。傅如芝因为受教师黎子松的日记牵连而被捕;同校教师蔡高虽不认识傅如芝,但因她帮他还《人类是怎样造成的?》、《劳动问题》这两本书,并将此事写在她的日记里,遂同样被捕。[2]

入狱的黎子松得知自己的学生傅如芝、黄竹樱等人陆续遭捕以后,写了一首歌《南方的木棉花》。此曲在监狱中流传,黎子松的学生听到这首歌便伤心落泪。[2][4]

后来作家钱光中写了〈南方的木棉花〉记述了黎子松与他们学生的故事[5]

木棉花又开啦!冬天已经不长啦!
在开遍了红棉的南方,
有一位勇敢而多情的好姑娘,
她怀念我,一刻不忘。
她寄来了无穷的希望,
告诉我光荣而胜利的那一天,
她爱我,像爱春天一样。
木棉花又开啦!春天快要来啦!
我迎接这可爱的姑娘,
我迎接这明媚的春光!
我迎接这明媚的春光!
      
黎子松为学生所写的《南方的木棉花》[6]

移监军法处[编辑]

省保安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今台北喜来登酒店)的女子押房里,傅如芝认识了1951年12月被移送到此的罗瑞秀[2]

移监绿岛乡[编辑]

1952年4月15日,罗瑞秀被调离关了四个半月的军法处,随同两三百名难友,移送火烧岛新生训导处集中营。女生分队大约有八九十人。不久,傅如芝也跟着下一批难友移送火烧岛。两人高兴在异地重逢。[2]

蔡瑞月离开绿岛送回台湾前,编了一支长舞,趁女生分队吃饭的空埕上,偷偷跳舞给她们看[3]

绿岛人权文化园区新生训导处第三大队展示区的墙壁上,写有傅如芝、黄金岛苏素霞男友曾国英等人犯。

移监保安处[编辑]

之后傅如芝先调回台北保安处,而罗瑞秀继续待在火烧岛。当时被移送保安处看守所女押房的李碧霞,注意到傅如芝这些从绿岛调回来的人,对他们这些后来才进来的人颇为警戒。据1953年与傅如芝同大押房的许金玉回想,难友陈华会用糖果纸传纸条给傅如芝,后者拿到后便趁洗澡时看,同时叫许金玉把风,看完后她立刻把它洗掉。一天晚上,傅如芝就告知许金玉怀疑一位绰号叫“小张”的女难友可能是眼线。该人是省立台中医院护士,战前曾在杨逵妻子叶陶领导下从事妇女工作,1950年3月因台中案被捕。[2]

许金玉调走后,小张常被叫出去,之后她又一定要和傅如芝同一批洗澡。傅如芝无法处理纸条,只好藏在热水瓶底下,因此有一次被小张发现,当日看守长就突击检查该热水瓶。[2]

再度移监军法处[编辑]

1953年傅如芝再被移送军法处,指控她在处所搜获手抄《论人民民主专政》、为匪宣传之标语条、匪歌一首、分析成分之女生名单一份,又在她热水瓶底搜手抄之《中共斗争史摘要》、《社会进化史摘要》、《互相检讨批评总结》小册三本,尚有与陈华通讯的函件、匪歌暨反动诗词等多件。[3]

1954年末,罗瑞秀被调离火烧岛,移监军法处看守所,起先和一批国防医学院的女学生同房,后再度和傅如芝同房。罗瑞秀了解到傅如芝在保安处的时候和男朋友通信被发现,而送到军法处结案。尽管男女朋友通信的内容只是互相鼓励,法官解释成傅如芝等人想在狱中发展反政府组织。罗瑞秀认为很严重可能会被判“二条一”[a][2]

1955年11月29日,国防部“理琦字第二九○九号”签呈中,傅如芝在“发还严为复审”之下,罪名三级跳,从“交付感化”变成“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判处死刑,若干原判感化三年者、无罪者如张树旺、杨俊隆十二名,也都同罪,改处死刑。中华民国总统蒋介石在此案的批示栏中,写下大字“如拟,十二、十七”。[3]绿岛狱中组织案,陈英泰称此为绿岛屠杀事件。[7]

有天晚上,傅如芝对共睡床垫的罗瑞秀说希望后者在出狱后能当傅妈妈的女儿[2]。罗瑞秀为营救难友,冒着危险,写了许多申辩信,却石沉大海般不见波纹[3]

行刑前刻[编辑]

安息吧,死难的同志,别再为祖国担忧。
你流的血照亮的路,我们会继续向前走。
你是民族的光荣,你为爱国而牺牲。
冬天有凄凉的风,却是春天的摇篮。
安息吧,死难的同志,别再为祖国担忧。
现在是我们的责任,去争取民主自由。
当时军法处执行枪决的清晨,女监常会有人唱《安息歌》替死难者送行。[6]

处决当日,看守长假装对傅如芝说爸爸妈妈在办公室等她,有特别接见,催促她快去;傅如芝将绿毛衣脱下要张常美转交给傅如芝弟弟[1],与同房难友一一握手后才走[2]

傅如芝在枪毙前拍照时展颜而笑[3]

身后[编辑]

当傅如芝的父亲在马场町刑场将她的尸体领去火化后,捧著骨灰回来的时候,对家人述说了她被开三枪的死状,她的祖母等亲人都因此惊吓。[8]

傅如芝骨灰放在青草湖畔的纳骨塔。1998年11月11日,傅祖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父亲后来几乎不太讲话,想到亡女时自己一人静静地流泪。[2]

被怀疑出卖傅如芝的小张出狱后嫁给一位特务背景的人。多年后,蓝博洲永和秀朗路想问她当时经过,却不准笔记、不能录音,也问不出结果。[2]

新竹二二八纪念碑旁的装饰为《南方的木棉花》歌词。

轶事[编辑]

在台北青岛东路军法处时,罗瑞秀注意到每当外役送饭,傅如芝总趴在押房的门洞口望着那名当役的老伯,便好奇问是否认识。傅如芝说不认识,是因他声音跟她父亲颇似,感觉就像见到亲父一样给她温暖。[2]

注释[编辑]

  1. ^ 当时彭孟缉任国防部副参谋总长兼代参谋总长,判乱案愈判愈重的倾向,许多案件都由《惩治叛乱条例》第五条“参加叛乱组织或集会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推进到以《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之“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者”,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故有“二条一”此称。[3]

参考[编辑]

  1. ^ 1.0 1.1 1.2 萧伶伃. 小傅的舊毛衣. 2011绿岛人权艺术季. 2011-05-24 [2015-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4) (中文(台湾)).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蓝博洲. 〈青春之歌- 小傅〉. 《台灣好女人》. 台湾: 联合文学出版社. 2001-06-29. ISBN 9789575223274 (中文(台湾)).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杨翠. 〈女性與白色恐怖政治事件〉. 《台灣人權與政治事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台湾: 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 2006. ISBN 9789573046677 (中文(台湾)). 
  4. ^ 张炎宪. 〈受難者的親身感受〉. 《風中的哭泣:五○年代新竹政治案件》. 台湾: 新竹市政府文化局. 2002-10. ISBN 9789869233200 (中文(台湾)). 
  5. ^ 钱光中. 〈南方的木棉花〉. 《浮生散記》. 台湾: 秀威资讯. 2005-05. ISBN 9789867263353 (中文(台湾)). 
  6. ^ 6.0 6.1 颜世鸿. 〈塵世霜白,鴻雁丹心〉. 《白色封印—白色恐怖1950》. 台湾: 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 2006. ISBN 9789570156065 (中文(台湾)). 
  7. ^ 陈英泰先生. 《回憶,見證白色恐怖》. 唐山出版社. 2005. 
  8. ^ 王霓. 〈第十五章〉. 《走過恐怖的時代》. 台湾: 草根出版社. 2000. ISBN 9789578466531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