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自然[1](1924年—1957年3月20日),江苏无锡人,中华民国陆军少校暨革命实践研究院学员,其死因是五二四事件导火线。遗孀奥特华。
1957年3月20日晚11时许,刘自然被驻台美军顾问团上士罗伯特·雷诺(Robert G. Reynolds)枪杀于阳明山管理局中正路一段6巷B1公寓内[2]。之后,美军军事法庭无罪释放罗伯特·雷诺,引发台湾民众的不满和抗议浪潮,并最终导致五二四事件的发生。
- 郑懿瀛. 劉自然事件. 国家文化数据库知识管理系统. [2012年3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