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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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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良卿(?年—?年),字一夔河南南阳府邓州新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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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河南乡试举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三甲第八十名进士[2][3],授江都县知县,补阜城县,十二年九月擢授浙江道监察御史,十五年巡视陕西茶马,再按南畿,二十五年擢升淮安府知府,二十八年致仕[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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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河南通志》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新野县志》:刘良卿字一夔,人品魁梧,气槩轩豁。正德丙子举人,嘉靖丙戌进士,授知江都县,政绩茂著,民有去思。补阜城县,擢监察御史,巡察陕西,再按南畿,宪绩为时嘉美。升淮安知府,剖断明决,人咸以神称之。及休致林下,置先师庙祭器,崇礼典,以为学校先。文章有藻思,鬯达明爽类其为人,祀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