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孝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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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孝昇(16世纪—17世纪),光远广东广州府新会县南城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吕孝昇是天启四年(1624年)广东乡试举人,授崇德知县

洁己而爱民,不畏强权。当初福建人某冒广东籍中举人,被大众攻去,其后某人担任浙江巡抚,对他说:“为何不归攻我冒籍?”要求他买珍珠,他回答:“我怎能为了取悦别人而辜负自己本来节操?”因此慨然致仕。嘉兴府知府郑瑄、推官文德翼知道他清介,赠与百金并上奏留章,文章中有“八月县令,两袖清风”之语。

其子吕应马同科副贡,品行端正,有父亲风采[1][2]

引用[编辑]

  1. ^ 1.0 1.1 道光《新会县志·卷九·人物下》:吕孝昇,字光远,邑南城人。天启四年登乡荐,授浙江崇德令,洁己爱民,不畏强御。初闽人某冒粤籍中式,众共攻去。至是某巡抚浙江,谓昇曰:“何不归攻冒籍乎?”遂责买珍珠。昇曰:“吾岂媚人以负吾素者耶?”即慨然致仕。太守郑瑄、司李文德翼察其清介,醵赠百金以返留章,有“八月县令,两袖清风”之语。盖实录云子应马同科乙榜,轨行端正,卓有父风。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传第六十四》:同(萧奕辅)时两广遗臣:……(新会则)吕孝昇,字光远,天启四年举于乡。官崇德知县,不畏强御,忤上归。子应马,副贡,执行端正。

参考文献[编辑]

  • 道光《新会县志》·卷九·人物下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传第六十四
官衔
前任:
林冲霄
明朝崇德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赵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