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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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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列表如下。

城口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编辑]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苏维埃政权纪念碑 城口县
2 渡口场苏维埃旧址 城口县
3 小河口红军战斗址 城口县
4 碉堡梁红军战斗址 城口县
5 火山坡红军石刻 城口县
6 红花寺红军战斗址 城口县
7 大炉堂红军战斗址 城口县
8 黄溪乡苏维埃旧址 城口县
9 红33年指挥部旧址(茶场) 城口县
10 红33军指挥部旧址(大梁) 城口县
11 瓦房红军标语群 城口县
12 红军药房旧址 城口县
13 坪坝红军标语 城口县
14 红297团医务所旧址 城口县
15 红295团医务所旧址 城口县
16 沿河乡苏维埃政权旧址 城口县
17 红297团政治处旧址 城口县
18 樟树包红军战斗址 城口县
19 红33军指挥部旧址(老粮库) 城口县
20 庙双区苏维埃旧址 城口县
21 云团包红军战斗址 城口县
22 农会双河场分会旧址 城口县
23 城万红军指挥所旧址 城口县
24 狮子包红军战斗址 城口县
25 空洞河红军战斗址 城口县
26 老鹰洞红军战斗址 城口县
27 葛城遗址 城口县
28 高坪坎拱桥 城口县
29 鶏鸣寺 城口县

城口县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4月7日)[2][编辑]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古佛洞红军生活旧址 1934年 城口县双河乡硝水坝村
2 长池垭红军战斗遗址 1934年 城口县坪坝镇议学村二社
3 松林堡红三十三军战斗遗址 1934年 城口县沿河乡红岩村四社
4 红三十三军军、师、团指挥部旧址 1934年 城口县庙坝镇居委会桥南街中心小学内
5 沿河双拱廊桥 民国 城口县沿河乡红岩村二社
6 明通盐井工业遗址 民国 城口县明通镇金六村四社
7 旦坪遗址 城口县修齐镇旦坪村
8 峡口古栈道 城口县庙坝镇红岩村
9 老河坝元明窑群 元、明 城口县巴山镇民生村
10 金子山寺庙 明、清 城口县明通镇龙泉村
11 丝棉树湾汉墓群 城口县明通镇大塘村1社
12 范试墓 城口县沿河乡联坪村三社
13 许天成夫妇合墓构筑物 民国 城口县厚坪乡麻柳村四社
14 北屏街老房子 城口县北屏乡北屏村一组
15 李家坪大院 城口县咸宜乡李坪村四社
16 徐植林大院 民国 城口县明通镇龙泉村
17 小河口石刻 城口县龙田乡中安村一社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四川省万县市文化局编纂.《万县地区文化艺术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07月第1版.第94-98页
  2. ^ “城府〔2011〕113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我县有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文物资源十分丰富。加强全县文物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弘扬城口悠久历史文化,促进全县旅游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08年3月至2010年10月,县文物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各类文物进行了第三次普查,经过认真筛选、集中评审和实地核实,发现具有重大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文物点17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审核,确定旦坪遗址等17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对新确定的文物保护单位要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并针对各类文物的具体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使我县文物资源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附件:城口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城府〔2011〕113号[永久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