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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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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令
大明四川道监察御史
籍贯河南汝宁府光州光山县
出生壬午九月十七日
逝世天启五年
配偶娶胡氏
出身
  •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

夏之令(1582年—1625年),字伯宣伯先,号濮山[1]河南光州人。晚明官员。万历丁未进士,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天启年间,因直言得罪魏忠贤阉党,下狱迫害而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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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兵部观政,三十六年授湖广攸县知县,三十八年丁忧。四十二年起补歙县,天启元年(1621年)考选,拜四川道监察御史。因直言得罪崔呈秀魏广微等阉党。夏之令与周朝瑞袁化中三人为同榜进士,为莫逆之交,见朝政日益败坏,阉党势力猖獗,痛心疾首,叹息落泪。不久,魏忠贤等矫诏兴起大狱,三人皆先后下镇抚司狱,严刑拷打。之令大呼高皇帝而死。崇祯初年,追赠太仆寺少卿。[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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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夏孟。祖父夏建寅。父夏炳。母李氏。具庆下。兄之裕。弟之鼎、之正[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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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夏之令,濮山,春秋房,癸未九月十七日生,光山人,癸卯乡二十三名,会二十名,三甲九十名,兵部政,戊申授湖广攸县知县,庚戌丁忧,甲寅补歙县,辛酉考选,授四川道御史,癸亥养病,乙丑为民,卒。曾祖孟,庠生;祖建寅;父炳。
  2. ^ 《东林列传·卷三》:夏之令,字伯先,光州人。万历丁未进士,拜四川道御史。以直言忤崔、魏并逆珰。之令与周朝瑞、袁化中三人,同年中最为莫逆,每见时事日非,珰焰日炽,无不扼腕椎心,仰天泣血也。既而正人俱斥,朝廷一空,又逆珰矫诏,兴大狱,缇绮四出。三人皆先后下镇抚司,拷掠惨备。之令大呼高皇帝而死。天下哀之。崇祯初,赠太仆少卿。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 
  • (清)陈鼎撰,《东林列传》,《四库全书》收录
官衔
前任:
钱天胤
明朝攸县知县
1608年-1610年
继任:
许大经
前任:
苏懋祉
明朝歙县知县
1614年-1619年
继任:
王启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