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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魏尔克住宅

坐标36°3′48.5″N 120°19′17″E / 36.063472°N 120.32139°E / 36.063472; 120.3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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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魏尔克住宅
概要
地点青岛市
地址江苏路2号乙
起造约1900年
所有者胶澳总督府
技术细节
层数2层

36°3′48.5″N 120°19′17″E / 36.063472°N 120.32139°E / 36.063472; 120.32139 大法官魏尔克住宅原址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2号乙,建于1900年代初,最初为青岛德占时期胶澳皇家法院大法官魏尔克的住宅,现已不存。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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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魏尔克住宅位于今江苏路湖南路路口西北角,约建于1900年,是胶澳总督府为在青岛工作的高级官员建造的住宅[1],其地产属于总督府。1900年2月,皇家大法官(Kaiserlicher Oberrichter)格奥尔格·魏尔克(Georg Wilke)到达青岛后接替前任法官保罗·格尔皮克(Paul Gelpcke)的工作,并入住该住宅。1902年,魏尔克离开青岛[1]。同年9月,大法官格奥尔格·克鲁森Georg Crusen)到达青岛就职,并入住该楼[1]。后来克鲁森在青岛结婚生子,遂于1910年1月在今江苏路齐东路路口购地并建设新房,建成后迁居此处[2]。原大法官魏尔克住宅此后住户、用途及具体拆除时间尚不可知[1],大约于1930年代至1940年代间拆除。其原址现为电业局招待所。

建筑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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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代初的江苏路,左侧为大法官魏尔克住宅

魏尔克住宅楼高二层,东、西两临街立面设有木制外廊,外墙为深色,有勒脚石、窗饰等欧洲建筑装饰,屋顶最初采用中式灰瓦,后改为西式红瓦。该建筑南侧与安治泰主教公寓隔街相望,两座建筑同为德占时期早期建筑,风格相似,均采用了中式灰瓦与木制外廊,受当时建设条件所限,具有较明显的临时、应急色彩。[1]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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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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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王栋. 《青岛影像 1898-1928:明信片中的城市记忆》. 青岛: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17. ISBN 978-7-5670-1113-7. 
  2. ^ 王栋. 江苏路27号:皇家大法官克鲁森的青岛往事. 青岛早报.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