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芦镇
外观
大芦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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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 |
坐标:36°20′34″N 104°48′46″E / 36.34283°N 104.81291°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靖远县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
人口 | |
• 总计 | 17,870人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行政区划代码 | 62 04 21 107 |
电话区号 | +86 (0)943 |
大芦镇,原名“大芦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
2016年6月8日,甘肃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撤销大芦乡,设立大芦镇[2]。
行政区划
[编辑]大芦镇下辖以下地区:[3]
野糜村、常塬村、周湾村、大塬村、刘沟村、中砂沟村、大芦村、庄口村和小芦村。
参考资料
[编辑]- ^ 2023年靖远县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白银市平川区黄峤乡等17个乡撤乡改镇的批复(甘民复〔2016〕68号). [2017-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7).
- ^ 2023年大芦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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