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飞 (军人)
外观
原居湘潭城区窑湾,后迁郭家桥乡新虑村。幼年做提篮小买卖,读过两年小学即辍学帮工,性格刚烈,喜舞棍弄刀,练就一身武艺,善走,人称“飞毛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张鹏飞入何键部,作到连长,因不满国民党的抗日政策,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离队返乡,组织抗日游击队。由40多人,20多枝枪组成,后队伍发展到200多人枪,编为2个中队又2个分队,于郭家桥呤江坝一带打击日军,称为“张鹏飞游击队”。
该游击队收获最大的一次战役是“石门岭歼灭战”。1945年6月中旬,日军一个小队20余人准备到湘潭县拗柴月塘冲掳掠,进入飞部在通往月塘冲的石门岭(今中路铺镇柱塘乡境)设的伏击圈,顷刻全被击毙。共缴获三八式步枪18枝,轻机枪1挺。他也和共产党合作,他的队伍中就有不少共产党员。1945年8月,王震三五九旅南下支队(八路军南下支队)经湘潭,将“张鹏飞游击队”和另一支民间抗日武装“马扬德游击队”组编成“湘粤赣人民抗日自卫军”,二人均为队长。
抗战胜利后,他的游击队被七十三军强迫缴械、收编。民国三十七年1月(1948年)“湘潭县武工队”成立,中共党员11人,积极分子2人,旧飞部5人,共18人,队长张鹏飞,政委胡佑生。1月22日“银坡起义”。7月21日,张鹏飞被捕,被长沙警备司令部杀害于南门外小林子冲,其首示众各地。10月中共湘潭县工委追认张鹏飞为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