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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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制规定[1]居民及非居民出境携带等值5000美元(不含)以上外币现钞的,必须在出境之前办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简称《携带证》)[2],并在出境时主动向海关出示申报。

具体规定[编辑]

  • 携出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不需申领《携带证》,但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 携出等值10000美元以内(含),应当向商业银行申领《携带证》。
  • 携出等值10000美元以上,应当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申领《携带证》
  • 《携带证》自签发之日起30天之内一次使用有效。
  • 《携带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季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
  •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证》.

参考文献[编辑]

  1.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3). 
  2.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七日).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