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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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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工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广东番禺县
字号字季邻
出生四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梁氏
出身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方亮工(1536年—?),字季邻,号寅所,广东广州府南海县民籍番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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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乡试第十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会试第九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进士[1][2][3]。授浙江乌程县知县,擢升南京工部主事。历浙江严州府知府。二十二年三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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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方元刚;祖父方崧;父方宗尹,母雷氏。具庆下。从兄方肯堂,同科进士。弟方亮宸[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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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丛文蔚
明朝乌程县知县
隆庆五年-七年
继任:
罗用敬
前任:
郑锐
明朝浙江严州府知府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上任
继任:
陈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