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懋德 (万历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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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懋德(16世纪—1620年代),禹迪湖广汉阳府汉川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方懋德是万历二十五年(1573年)的举人[2],授崇阳教谕[3]天启二年(1622年)陞望江知县,他个性缜密,兴办学宫、勤于文课,又自奉节约,考最升任巡按御史,中途却在当涂旅店去世,按察司佥事某和当涂知县吴大朴看到他的行装只有葛衣数袭,两人出自协助办丧,将其棺木送回,望江人哭着送别。城南三里有急水镇,每年夏秋水涨总令船只翻侧,他生前兴建长堤代替津筏方便人民,人称方公堤[1]

引用[编辑]

  1. ^ 1.0 1.1 乾隆《望江县志·卷六·官师》:方懋德,字禹迪,湖广汉川举人,天启壬戌 二年 知县事,赋性深密,一介必严,作学宫、勤文课,并编折摘侵牟皆其大政足纪者,自奉淡约,有壶冰秋水之清,考最卒于姑孰旅次,兵宪某公、当涂令吴公视其笥中,仅葛衣数袭,两公赙而敛之榇还,邑人哭而送之;邑门达急水镇才三里许,每夏秋水涨湍激多至覆舟,自懋德筑长堤代津筏,民便之至今呼曰方公堤。
  2. ^ 同治《汉川县志·卷三·选举表》:举人……万厯……二十五年丁酉 方懋德 云南巡按
  3. ^ 同治《崇阳县志·卷六·职官》:明教谕四十五人训导五十六人……方懋德 举人,升望江知县……已上教谕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汉川县志》·卷三·选举表
  • 同治《崇阳县志》·卷六·职官
  • 乾隆《望江县志》·卷六·官师
官衔
前任:
郑元龙
明朝崇阳县教谕
万历年间
继任:
赵嘉猷
前任:
彭参
明朝望江县知县
1622年-天启年间
继任:
白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