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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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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仪像,摄于马鞍山市博物馆

李之仪(1048年—1127年),端叔姑溪居士沧州无棣(今山东无棣)人,北宋政治人物、词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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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于书香名门,父亲李颀进士出身。早年师从于范纯仁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进士,与苏轼黄庭坚秦观交往甚密。

曾深陷新旧党争。元祐初年,被任命为枢密院编修官。不久又为原州(今属甘肃)通判。元祐八年(1093),苏轼帅定州(今河北定州),聘李之仪为签判。崇宁初年,提举河东常平。不久遭蔡京迫害被流放。崇宁二年(1103年)被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身上长满癣疮。[1]政和三年(1113年)时,李之仪因与官妓杨姝恋爱生子而被受审削职。晚年热衷功名,[2]屡向当权宰执何执中郑居中等人投书递简。终官朝议大夫。建炎元年(1127年)卒于当涂。[3]葬当涂藏云山致雨峰。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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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仪和秦观堪称“词坛双璧”,苏轼称其词文“与秦观上下”。李之仪作词主张学习晏殊欧阳修,追求“语尽而意不尽,意尽而情不尽”的意境。其词清婉峭隽,“次韵,小令更长于淡语、景语、情语”。[4]著有《姑溪居士文集》、《姑溪词》。

代表作:

人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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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胡淑修(1047-1105),出身书香世家。育二子一女。长子早夭,次子李尧行为通仕郎,一女适户部侍郎余杭虞栾。[5]

续娶:杨姝,北宋歌妓,时年十八岁。[6]育有一子李尧光,[7]另有一名女儿。[8]政和三年,其友郭祥正指使他人诬告“李之仪冒充得子,愈图继承荫恩”。结果李之仪被勒令除名,尧光的荫恩被取消,“令随母”,杨姝被杖刑。政和六年(1116年),李氏外甥林摅向朝廷申其冤,得以昭雪。[9]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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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之仪《与祝提举无党》说:“某到太平州四周年,第一年丧子妇,第二年病悴,涉春徂夏,劣然脱死。第三年亡妻,子女相继见舍。第四年初,则癣疮被体,已而寒疾为苦。”
  2. ^ 吴芾《姑溪居士文集序》云:“或谓端叔晚节锐于进取,有所附丽。虽若可疑,然范忠宣遗奏,极于鲠切,诋斥不顾一时。用事者欲置宣公之子于理,端叔慨然自列,谓实出其手。既而公所为忠宣行状复出,由是得罪,南迁废痼终身,曾不少悔。其忠义如此,讵可以微瑕掩之哉?”
  3. ^ 王明清《挥麈录、后录》卷六记载:“端叔丧偶无聊,因遂蓄杨(杨姝)于家,已而生子……端叔终朝议大夫,年八十而卒。”按,李之仪的生年据曾枣庄《李之仪年谱》考证在1048年,其卒年据邓子勉考证在1127年。
  4. ^ 毛晋《姑溪词跋》
  5. ^ 李之仪:《姑溪居士妻胡氏文柔墓志铭》
  6. ^ 王明清《挥麈后录·李端叔行状文章》曰:“郡娼杨姝者,色艺见称于黄山谷诗词中。”
  7. ^ 《挥尘后录》载: “子名尧光,坠其家风,止于选调。家今犹在宛陵、姑孰村落间。”
  8. ^ 李之仪:《李氏归葬记》(见《文集》卷五○)
  9. ^ 王明清:《挥尘录》,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124-125页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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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卷三四四
  • 曾枣庄:《李之仪年谱》,《宋代文学研究》第四辑,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