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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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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以达
大明提督学校湖广按察司副使
籍贯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广信府贵溪县
字号字于顺,号午坡
出生弘治十五年(1502年)
逝世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
亲属(祖父)江璞,(父)江良材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举人
  • 嘉靖五年丙戌科进士出身
著作
  • 《午坡集》

江以达(1502年—1550年),于顺,号午坡,江西广信府贵溪县(今江西省贵溪县泗沥镇)人。明朝政治人物、诗人。[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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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举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当时四方名士唐顺之陈束李开先赵时春任瀚熊过屠应埈华察陆铨曾忭等人和江以达,都在各部司曹任职。[2]江以达原为刑部主事[3],嘉靖七年(1528年)与兵部员外郎陆铨主持福建乡试。累官兵部武选司署员外郎,十四年(1535年)二月官至福建提学佥事,十七年十月升湖广提学副使[4][1]。楚王欲提前往承天府祭拜皇太后梓宫,被以达阻止,遂被弹劾而入狱,后来被革职为民[5],因病逝世[6]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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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午坡集》四卷。[7][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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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右参政江璞之孙。父江良材(?-1544年),号斗峰,历官广西巡按御史、广东按察司海道副使。母程氏(?-1515年);继母汪氏(1495年-?),俱赠封宜人。弟江以道(1511年-1545年),字于充;江以进(1512-1528年),字于渐。

江以达的妻子是承天府同知贵溪汪倬的女儿,江以达去世后,汪氏照顾他的,对其所生子女视如己出。[8]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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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明史·卷二百八十七》:江以达,字子顺,贵溪人。嘉靖五年进士。累官福建提学佥事。
  2. ^ 明史·卷二百八十七》:四方名士唐顺之、陈束、李开先、赵时春、任瀚、熊过、屠应埈、华察、陆铨、江以达、曾忭辈,咸在部曹。
  3. ^ 江西通志·卷八十六》:江以逹字于顺贵溪人嘉靖进士初授刑部主事
  4.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七》:嘉靖十七年十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李士允为本布政使司右参政,福建提学佥事江以达为湖广按察司副使仍提调学校。
  5.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嘉靖十八年十月辛卯,诏夺湖广按察司提督学校副使江以达职为民,降指挥陈恩、姚庚职各一级。先是 圣母梓宫南祔,有诏许亲王素服出迎致祭,楚王闻诏欲先时出,以达属当职守,不听,令指挥陈恩等严为启闭,不得擅出王。王以故怨之,劾奏以达欺蔑亲王,打毁祭器等语,诏捕以达等至京责讯,寻有是命。
  6. ^ 6.0 6.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七十七》:《江午坡集》•四卷(江西巡抚采进本)明江以达撰。以达字于顺,号午坡,贵溪人。嘉靖丙戌进士,官至湖南提学副使(案《千顷堂书目》作福建提学,误。福建去湖广颇远,不至忤楚藩也),以忤楚藩系狱。后放归,病卒。
  7. ^ 千顷堂书目·卷二十三》:江以达午坡集四卷〈字于顺贵溪人福建提学〉
  8. ^ 江西通志·卷一百一》:江以达妻汪氏贵溪汪倬女也,达卒,抚妾所生子女一如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