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拉姆二世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沙·阿拉姆二世
蒙兀儿帝国皇帝
统治1759年12月24日-1806年11月19日(46年330天)
加冕1759年12月24日
前任沙·贾汗三世
继任阿克巴·沙二世
出生(1728-06-25)1728年6月25日
老德里, 苏巴德里, 莫卧儿帝国
逝世1806年11月19日(1806岁—11—19)(78岁)
老德里, 苏巴德里, 莫卧儿帝国
安葬
配偶Nawab Taj Mahal Begum Sahiba以及4名其他妻子
子嗣超过50名子女
全名
'Abdu'llah Jalal ud-din Abu'l Muzaffar Ham ud-din Muhammad 'Ali Gauhar Shah-i-'Alam II
王朝帖木儿王朝
父亲阿拉姆吉尔二世
母亲Nawab Zinat Mahal Sahiba
宗教信仰伊斯兰教

沙·阿拉姆二世(1728年6月25日—1806年11月19日), 亦名Ali Gauhar, 是统治印度次大陆莫卧儿帝国的第十五任皇帝(1759年-1806年),是被谋害的阿拉姆吉尔二世儿子

1759年,沙·阿拉姆二世从德里逃亡出走,首相费罗兹·姜格三世英语Ghazi ud-Din Khan Feroze Jung III惟恐阿拉姆吉尔二世推举沙·阿拉姆二世登基,收回他的实权,所以他便策划刺杀行动,杀死阿拉姆吉尔二世及其他重要皇室成员,拥立奥朗则布曾孙沙·贾汗三世登基。阿拉姆吉尔二世的女婿帖木儿沙·杜兰尼为阿富汗国王艾哈迈德沙·杜兰尼的儿子,当阿拉姆吉尔二世被刺杀后,阿富汗军队拥立沙·阿拉姆二世及打着复仇的旗帜与马拉地人锡克人作战。1761年,阿富汗军队在第三次帕尼帕特战役中取得大胜,彻底摧垮了对手。艾哈迈德沙扶植了沙·阿拉姆二世为皇帝后回师坎大哈

1764年10月,莫卧儿帝国与孟加拉联军被英属东印度公司布克萨尔战役中打败,沙·阿拉姆二世被迫在1765年8月16日与英属东印度公司克莱夫男爵签署阿拉哈巴德条约。根据该条约,莫卧儿皇帝将孟加拉、比哈尔奥里萨邦的行政管理权(印度语中称Diwani)授予了东印度公司。作为回报,东印度公司每年向皇帝进贡26拉克卢比(相当于26万英镑)。

其后,因应阿拉哈巴德条约的条款,沙·阿拉姆二世离开德里,逗留在安拉阿巴德,由他的两名儿子代表他主持政务。虽然后来沙·阿拉姆二世回到德里,但是国势日戚。英属东印度公司势力日渐壮大,由双方一同统治,变成由英属东印度公司主宰。沙·阿拉姆二世屡次被南方的马拉塔帝国所败,甚至德里被攻陷及沙·阿拉姆二世被囚。最后于1803年,英军打败马拉塔帝国入主德里,救出又老又盲的沙·阿拉姆二世。1806年,沙·阿拉姆二世逝世,王位由次子阿克巴·沙二世继承。

沙·阿拉姆二世
出生于:1728年6月25日逝世于:1806年11月19日
统治者头衔
前任者:
沙·贾汗三世
蒙兀儿帝国皇帝
1759年-1806年
继任者:
阿克巴·沙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