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组
消防组(しょうぼうぐみ)是太平洋战争前日本、台湾的消防机关。台语至今仍有称消防队为“消防组”的用法。
日本的消防组
[编辑]明治维新后,各地的消防组织继承町火消等旧幕藩时代之组织,名称也因地而异,称为“消防组”、“火消组”、“水火防组”等。营运方式分为市町村的“公设”组织和地域住民的“私设”组织。
明治27年(1894年),日本政府制定“消防组规则”(明治27年敕令第15号),确立全国统一的制度。昭和14年(1939年),根据“警防团令”,消防组改组为警防团。
台湾的消防组
[编辑]日清战争后,明治28年(1895年)台湾进入日本时代。明治29年(1896年),台北成立私立的消防组。明治35年(1902年),成立官设的“台北消防组”,此为台湾第一个官办的消防机关。“台北消防组”的设置地点即今“城中消防队”(台北市消防局城中分队)之所在地。
消防组内的阶级以“组头”为首,下有“小头”、“消防手”,台北消防组在“组头”之上又设名誉职“头取”,第一任头取由泽井市造担任。消防员可分成专职的常备消防员和兼职的义勇消防员,早期兼差的消防员以从事“大工”、“左官”、“鸢”者为主。
台北消防组设立后,全台各地也陆续设立消防组,基隆消防组设立于明治43年(1910年)、高雄消防组设立于大正4年(1915年)等。昭和10年(1935年),全台消防组已达到23组。
各地的消防组依照惯例,每年会在元旦过后几天举办称为“出初式”(也称“消防出初式”)的演习仪式,台北、桃园[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40年)、新竹[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18年)、台中(1915年)、高雄、台东、花莲港的消防组依照惯例在1月4日,基隆在1月5日,彰化、嘉义、屏东在1月6日,日本内地的东京也在1月6日,最晚的丰原则在1月9日。
台湾的消防组与日本内地相同,在昭和14年(1939年)改组为警防团。
参考文献
[编辑]- 陈柔缙,《囍事台湾》,开启文化,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