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颉(?—?),字子陵,京兆长陵县(今陕西咸阳东北)人,东汉司空第五伦少子。[1][2]
第五颉原任郡功曹、州从事,受公府举荐高第,任侍御史、南顿令,后来历任桂阳、庐江、南阳太守、谏议大夫,第五颉所在之处都受到人们的称赞。延光三年(124年),汉顺帝还是太子时,受王圣等人诬陷,被废为济阴王,[3]当时第五颉任太中大夫,第五颉和太仆来历等人坚决谏诤。汉顺帝即位后,擢拔第五颉为将作大匠,第五颉在任内去世。[1][4]
- ^ 1.0 1.1 《后汉书·第五伦传》:少子颉嗣,历桂阳、庐江、南阳太守,所在见称。顺帝之为太子废也,颉为太中大夫,与太仆来历等共守阙固争。帝即位,擢为将作大匠,卒官。
- ^ 《太平御览·卷二百二十三》引《三辅决录》:第五颉,字子陵,为谏议大夫。洛阳无主人,乡里无田宅,寄止灵台中,或十日不炊。
- ^ 《资治通鉴·卷五十》
- ^ 《三辅决录》注曰:“颉字子陵,为郡功曹,州从事,公府辟举高第,为侍御史,南顿令,桂阳、南阳、庐江三郡太守,谏议大夫。洛阳无主人,乡里无田宅,客止灵台中,或十日不炊。司隶校尉南阳左雄、太史令张衡、尚书庐江朱建、孟兴皆与颉故旧,各致礼饷,颉终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