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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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昌(480年—518年)字子建南兰陵郡兰陵县[1]南北朝南齐南梁政治人物,官至宗正卿。父亲萧崇之是梁武帝萧衍父亲萧顺之的弟弟,故萧昌是萧衍的堂弟[1],有兄长萧景和弟弟萧昂萧昱[2]

生平[编辑]

萧昌在南齐末年担任晋安王萧宝义的左常侍;南梁建立,除授中书侍郎,出任豫章郡内史[3]

天监五年(506年),萧昌获加号宁朔将军,次年(507年)九月迁任持节、督广交越桂四州诸军事、辅国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4];之后又在天监七年(508年)进号征远将军[3]。天监九年梁朝政府在湘州分置衡州时就以他担任持节、督广州之绥建湘州之始安诸军事、信武将军、衡州刺史,惟其后因事革职[3]。天监十三年(514年),朝廷再次起用他为散骑侍郎,并本官兼任宗正卿,同年又出任安右长史,迁任太子中庶子、通直散骑常侍,并再兼任宗正卿[3]

萧昌个性聪慧,但喜欢喝酒,醉后就会犯错。在州郡时,他醉后总会擅自出入民居或独自到原野地方[5]。他执行刑法时亦无法度,醉倒时杀的人,醒来可能就想找他,萧昌亦无悔恨[5]。不久有人弹劾萧昌,他被留在京师而闷闷不乐,于是不停喝酒解除恐惧。他在石头东斋打算用刀自杀,属下左右想救他,但最后他还是死了,当年为天监十七年(518年),虚龄三十九岁,有子萧伯言[5]

引用[编辑]

  1. ^ 1.0 1.1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萧景字子昭,(梁)高祖从父弟也。父崇之字茂敬,即左光禄大夫道赐之子。……昌字子建,景第二弟也。
  2. ^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昂字子明,景第三弟也。……昱字子真,景第四弟也。
  3. ^ 3.0 3.1 3.2 3.3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齐〔豫章〕末,为晋安王左常侍。天监初,除中书侍郎,出为豫章内史。五年,加宁朔将军。六年,迁持节、督广交越桂四州诸军事、辅国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七年,进号征远将军。九年,分湘州置衡州,以昌为持节、督广州之绥建湘州之始安诸军事、信武将军、衡州刺史,坐免。十三年,起为散骑侍郎,寻以本官兼宗正卿。其年,出为安右长史。累迁太子中庶子、通直散骑常侍,又兼宗正卿。
  4. ^ 《梁书·武帝纪中》:丙戌,以左卫将军吕僧珍为平北将军、南兖州刺史,豫章内史萧昌为广州刺史。
  5. ^ 5.0 5.1 5.2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昌为人亦明悟,然性好酒,酒后多过。在州郡,每醉辄径出入人家,或独诣草野。其于刑戮,颇无期度。醉时所杀,醒或求焉,亦无悔也。属为有司所劾,入留京师,忽忽不乐,遂纵酒虚悸。在石头东斋,引刀自刺,左右救之,不殊。十七年,卒,时年三十九。子伯言。

参考文献[编辑]

  •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