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玫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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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被称为前中央社女记者共谍案。郭玫兰事件是一起检、警违反侦查不公开,导致事件嫌疑人在未受审判前即遭媒体公审及污名化。

背景[编辑]

郭玫兰(1972-2018)自幼对记者这个工作存有梦想且十分向往,国中时就立志要当新闻记者。世新大学毕业后,如愿到媒体工作,曾在台湾日报、东森ETtoday、投资中国杂志、中央社等任职,逾10年来多是负责两岸版记者或大陆驻点记者,任职期间个性积极、乐于助人受到同业肯定。事件爆发前一年,她辞去所有工作,专心攻读佛光大学传播学系硕士。[1]

2014年2月,调查局认为2007年时派驻中国在中央社主跑两岸路线的郭玫兰与周姓台商谈恋爱,并因此认识中国官方的路姓男子,路男要求她返台后,尽量与民进党人士、法轮功人员接触,并提供2008年的选情分析,而遭以违反国安法拘捕到案。[2]

调查经过[编辑]

2014年2月10日,调查局收到检举郭玫兰于2007年曾经约台北市调查处一名组长出来喝咖啡想要吸收这名调查官,故以刺探、搜集、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消息罪违反国家安全法为名义,到郭玫兰家中进行搜索、扣押新闻采访资料、名片、光碟、随身碟、手机SIM卡等,并带回新店法务部调查局总部进行隔离侦讯。[3]

2014年2月11日,包括台湾、香港、中国、国际媒体等至少有30家媒体报导此事。[4][5]

2014年12月15日,经过检察官调查查扣的电脑与手机,发现郭玫兰透过电子邮件发送2008总统大选选情分析、民进党对扁案的公开说法、马英九总统就职演说给路男,但内容几乎都是公开的新闻资料并非公务秘密,其目的则是为协助两岸交流,对于路男的身份并不清楚。与郭玫兰有接触的民进党党工蒋玉麟等人到案说明也提到,郭玫兰并未游说他们赴中,仅表明中国大陆发展迅速,有机会可以去看看的想法,法轮功人士则说与郭玫兰只有礼貌性的闲聊,根本不记得她是谁了。且清查郭女账户并无异常款项进出,认定全案犯罪嫌疑不足,故对本案下不起诉处分。[6][3]

后续[编辑]

事件发生后的隔天即媒体大幅报导,由于刊登郭玫兰正面照片、遭逮捕的罪名,若非检调外泄资讯媒体根本不可能得知,使在未经审判前让“郭玫兰”三个字就被贴上“共谍”的标签。[7]她原本预计要到一家知名国际新闻网络媒体工作,却因为有案在身,媒体高层不敢与她联络、甚至不愿回信。

获不起诉处分后郭玫兰不断在媒体业求职,却也因所涉案件具有敏感性而履履碰壁,连兼差写稿都被终止合作关系,只能靠母亲金钱支援度日。之后她找到一份薪资不高的艺廊媒体公关工作,老板却因为郭玫兰共谍案太敏感,要她名片上把名字改为“郭小兰”来避免麻烦。[4]

郭玫兰于2018年因脑癌过世,自获不起诉后这位工作表现受到肯定、不断自我进修的资深记者到死前也没能回到媒体圈,而因违反侦查不公开导致其名誉、工作受到影响一事,也从未得到应有的道歉。

影响[编辑]

监察委员申请调查[编辑]

2018年3月12日监察委员高涌诚王美玉以2014年间中央通讯社两岸新闻中心记者郭玫兰因疑涉共谍案,于案件侦查期间遭媒体大幅报导并公开其正面照片等,其后检察官虽做出不起诉处分,却已导致郭玫兰名誉、工作权、精神状况等受到严重损害。

鉴于国内近期屡有刑事案件于司法侦查阶段遭媒体大幅报导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利事证,纵嗣后受检察署不起诉或起诉处分,均难期保全其名誉隐私或受公平审判之争议;究相关司法人员侦办案件有无恪遵“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与“检察、警察暨调查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新闻处理注意要点”等相关法令之要求,申请自动调查。[8]

“反渗透法”草案再战党团协商[编辑]

台湾基进率先响应,提出《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草案初拟与发起连署[9],2019年底,立法院于该年两次会期针对现行法案[1]只能依靠检调机关针对事后处罚或甚至因为无罚则而不能对违法者有所作为,于12月27日、30日该届院会结束前进行两次党团协商。 该法案希望组织团体登记为“境外势力代理人”,并披露其活动之资金、人员和事务关系往来等资讯,以达至信息公开透明。
由于事前揭露、登记制的身份认定仰赖民众配合、主管机关的行政处分、举证或检举。主管机关的行政处分虽然必要,并且有大量案例可供作准则[10]反渗透法”的草案引起中国国民党质疑,认为会沦于阻止两岸人民交流[11]。于30日的协商中也有立委提出郭玫兰事件会有重演的可能。
面对声称(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反境外敌对势力并吞渗透法)会侵害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种种批评,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多次表示欢迎逐条公开辩论,并在公视的节目上提到:“我们在教育学生的时候,讨论(公共政策)时要具体、要谈细节。”希望中国国民党“不要躲在媒体背后放一些很抽象的话”[12]

注解[编辑]

1.^广电三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国家安全法政治献金法
2.^游说法 公视有话好说 PTSTalk

资料来源[编辑]

  1. ^ 中央社前記者 涉當共諜. 苹果日报. 2014-02-11 [2018-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02). 
  2. ^ 遭誣指共諜4年 女記者沒等到政府道歉就癌逝享年46歲. 2018-02-02 [2018-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3). 
  3. ^ 3.0 3.1 烏龍共諜案 郭玫蘭:整起事件都是誤會. [2018-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2). 
  4. ^ 4.0 4.1 罪證不足卻遭誣為「共諜」 前記者訴盡3年來丟工作、被迫改名辛酸. [2018-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2). 
  5. ^ 永遠抓不到的「洩密者」!~訴請監察委員彈劾「媽媽嘴案」、「烏龍共諜案」中 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檢警調記者會. [2018-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2). 
  6. ^ 前中央社記者被控共諜 不起訴. [2018-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2). 
  7. ^ 遭誣指共諜4年 女記者沒等到政府道歉就癌逝享年46歲. [2018-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3). 
  8. ^ 監察委員高湧誠、王美玉對「偵查程序中之執法人員違背客觀性義務及偵查不公開原則」,申請自動調查. [2018-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2). 
  9. ^ 王扬宇、陈俊华. 護台防中 民團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中央通讯社. 2019-05-13 [2019-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30). 
  10. ^ 公視有話好說 PTSTalk. [2019-12-30]. 
  11. ^ 總統籲立院下會期 完成《中共代理人》修法. [2019-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30). 
    中國國民黨立委 賴士葆:「太可怕了 我覺得這個東西,等於把人民 ,只要跟大陸往來的通通當作賊,麥卡錫主義的復活呀,是不是?」. [2019-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30). 
  12. ^ 時代力量立委 黃國昌:「我們在教育學生的時候,討論(公共政策)時要具體、要談細節。」. [2019-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