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导游与安徽旅客争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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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导游与安徽旅客争执事件是2011年2月5日(农历大年初三)一个由安徽香港的旅行团中,香港导游林如蓉在解释购物安排时,和安徽旅客张勇柴化芳发生争执,期间涉嫌发生打斗的事件。三人同告受伤,被警方拘捕,其后获撤销在公共地方打架罪。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林如蓉与2010年香港导游辱骂大陆旅客事件的主角李巧珍相提并论,后来张勇夫妇主动要求赔偿一事曝光,亦令公众关注中国大陆港澳游衍生的“旅霸”问题。

事件经过[编辑]

2011年2月5日,大年初三,上午八时时许,友佳旅游导游林如蓉带团友先后到香港红磡民乐街一间珠宝店及土瓜湾道一钟表珠宝店购物。来自安徽的团友张勇称,上午十一时旅客返回旅游巴准备吃午餐,林如蓉不满团友在店内只看不买,辱骂旅客:“你们都是穷人,带方便面来吃的,你们消费不起。你们这几天不开心,这一年都不会开心。”并得到其家人和应,指林如蓉骂游客是狗,“乱七八糟”。张勇称他拟上前和林如蓉理论,期间两人互扯,张勇妻子及大陆领队介入,四人扭作一团,同告被打受伤。[1]

警方接报到场,将四人拘捕,并送四人到伊利沙伯医院验伤,再被带返警署调查。其中大陆领队当晚获释,其余三人被控在公共地方打架罪。张勇翌日突然主动向传媒表示,和导游争执出于沟通问题,误会已经消除。[2]

法院判决[编辑]

导游林如蓉及张勇夫妇二人,同被控在公众地方打斗罪,2011年2月7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案情指,林如蓉在红磡新码头街38号近7153B号停车位,和大陆旅客张勇及其妻柴化芳争执,林如蓉拉扯张勇衣领,其后被张勇推开,其妻介入后三人纠缠,造成林如蓉头部感痛楚、右脸受伤,张勇左颈轻微擦伤,柴化芳右脸见红。三人否认控罪,但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裁判官同意撤销三人控罪,判三人各自签一千元及守行为一年,期间不得干犯有关暴力或威吓相关罪行,即一年过后不会留有案底。[3]

旅行社作出巨额“赔偿”[编辑]

林如蓉与张勇一家疑因购物问题发生肢体冲突后,事隔一日原本满面受委屈的张勇,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转变,向外声称是误会一场,及至法院撤销三人控罪后,张氏夫妇一直拒绝记者追访,并迅速离开香港返回合肥。

友佳旅游(香港)负责人郭伟明于2月10日出席电台访问节目,间接承认曾向与本地导游林如蓉“火并”的内地旅客张勇作出赔偿,又指因受旅游业议会的压力,想息事宁人;有消息指张勇收了十二万元“掩口费”──张勇曾一度向友佳要求高达七十万港元赔偿予其五口家庭,最终还价至十二万“成交”。[4]

张勇疑施袭后诬告及恐吓导游[编辑]

2月19日,香港苹果日报以头条报道林如蓉打破两星期的沉默,报道引林之忆述︰在行程第一日张勇已说“要玩到底”,随后并作出多项难以满足的要求;张勇一家人一度拒绝下车购物,声称:“香港没有我们中国,香港吃屎吧!”,说阿蓉她“挣不到钱狗急跳墙”,并发恶暗骂阿蓉为妓女;双方于车上发生口角后,林转身欲走到车头,转身一看就见张站在面前,原来他已从后排座位冲上来挥拳打中林的头部,林如蓉声称冲突中受到张勇夫妇及其小姨辱骂和施袭都没还手,腰部更被抓伤的一道四吋长血痕至今未褪。[5]

而张勇在警署等候落口供时更出言恐吓阿蓉:“我叔跟我姑在安徽淮南司法机构工作,我们在深圳认识一些人,我有办法在深圳弄死你!”由于生命受威胁,又恐怕打官司会影响年幼子女前途,又担心张的子女会因为父亲惹官非而无人照顾,她才选择息事宁人。事隔两周她仍气愤难平,并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强逼游客购物,自己也不是所谓的“刀手”,坚称自己没做错,并谓宁可转行也不会道歉。报道亦揭露近年港澳两地接连发生导游与内地旅客争执,甚至有旅客向导游动粗,有香港导游指出内地旅客气焰日盛,皆因他们认为“香港经济不景,我们 (大陆客) 来 (香港) 旅行是帮你们 (香港人) 呀!”。[6]

影响[编辑]

损害香港旅游业声誉[编辑]

在大陆,中国中央电视台及部分省市电视台都有报道事件,中央电视台以“旅游丑闻”为题,指香港出现导游殴打旅客事件,令香港购物天堂的形象蒙羞。[7]香港旅游业议会亦因此被批评,去年七月导游李巧珍辱骂旅客事件后推出的十项规管业界措施不彰,相关措施推出仅五日便发生事件。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刘吴惠兰表示,措施仅仅推出几天,成效需时观察,又指同类事件一宗也嫌多,港府会检讨规管旅游业界的架构及机制。

衍生“旅霸”问题[编辑]

香港《壹周刊》及《苹果日报》取得内地旅客张勇亲手写的和解协议书,并发现自称是受害人的张勇原来是恶客一名,过程中不断苛索金钱,以图逼旅行社息事宁人。张勇收钱后立即返回大陆,记者寻遍不获。有律师指“以钱解决问题”有机会涉及妨碍司法公正,同时亦令旅游业界掀起另一场恐慌,从业员皆担心引发“旅霸”借机闹事诈取赔偿。[8]

对于张勇从旅行社获得十二万“赔偿”,一般市民均感到哗然,同时对林如蓉的遭遇表示同情,有香港导游亦质疑身高一米六的阿蓉不大可能会主动打一米七的张勇,而同团团友也表示阿蓉未有强迫购物,“阿蓉受了委屈,全港导游都会撑佢(支持她),希望还阿蓉一个公道。这个恶旅客居然有获金钱赔偿,他已经成为‘旅霸’的样办啦!”。 [9]

香港(内地入境团)导游总工会主席谢北拱称,保障导游的问题值得正视。但自阿珍事件后,已预期有“旅霸”出现,过往旅客多投诉安排购物时间过长,及后旅客事无大小都投诉,利用机制增加索偿的谈判筹码,甚至导游未讲解,旅客已用手机近身拍照录影,向导游施下马威。加上内地一面倒的报道,更影响香港旅游形象。[10]

有评论更将是次事件形容为类似“碰瓷儿”借机诈财,意指骗徒借机发生碰撞而摔坏假瓷器,要求他人以真瓷器赔偿。例如,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等等。[11]

参见[编辑]

资料来源[编辑]

  1. ^ 惡過惡珍 女導遊打團員. 苹果日报. 2011年2月6日 [2011年2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8月25日). 
  2. ^ 跟導遊打架的內地旅客聲稱誤會已消除. 商台. 2011年2月6日. 
  3. ^ 導遊兩旅客打鬥判守行為. 明报. 2011年2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2月11日). 
  4. ^ 謝偉俊証實打架內地遊客收錢封口. 文汇报. 2011年2月10日 [2011年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2月13日). 
  5. ^ 林如蓉憶述難忘的 48小時「他是不是早有準備?第一天已說:要玩到底」. 苹果日报. 2011年2月19日 [2011年2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8月21日). 
  6. ^ 獨家專訪導遊阿蓉:我的大控訴. 苹果日报. 2011年2月19日 [2011年2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8月25日). 
  7. ^ 香港 遊客:導游強迫購物並開口辱罵. 中央电视台. 2011年2月6日 [2011年2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8. ^ 張勇靠法院關係發迹. 苹果日报. 2011年2月19日 [2011年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8月24日). 
  9. ^ 大控訴為香港爭回一口氣、同業力撐 眾導遊:還阿蓉一個公道. 苹果日报. 2011年2月20日 [2011年2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8月21日). 
  10. ^ 友佳自爆張勇先打阿蓉. 太阳报. 2011年2月11日 [2011年2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5日). 
  11. ^ 中国“旅霸”沤客,海外的“碰瓷儿”!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维新影子政府 云端行者 2011/2/17